发明名称 地震灾害防止系统
摘要 提供一种地震灾害防止系统,在更可靠地防止由地震引起的运行装置的灾害的同时,更高效率且更可靠地进行地震后的恢复。地震灾害防止系统具有:估计部件(CPU,估计程序),由P波而估计地震的大小;停止控制部件(CPU10,停止控制程序12),在估计出的地震的大小超过了停止基准值的情况下,进行使运行装置的动作停止的控制;计算部件(CPU,计算程序),由S波而计算地震的大小;判断部件(CPU,判断程序),通过基于计算出的地震的大小而判断是否满足了预先设定的地震结束条件,从而判断地震的结束;重启控制部件(CPU10,重启控制程序12E),在判断为地震结束时,重启运行装置的规定的动作。
申请公布号 CN199193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19
申请号 CN200610170411.0 申请日期 2006.12.27
申请人 三丰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松宫贞行;中谷忠雄;张玉武
分类号 G08B21/10(2006.01)I;G01V1/00(2006.01)I;G08B27/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8B21/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邵亚丽;李晓舒
主权项 一种地震灾害防止系统,根据由检测地震的地震检测器而检测出的地震的大小控制运行装置的动作从而防止灾害,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震灾害防止系统具有:估计部件,由所述地震检测器检测出的地震的P波而估计地震的大小;停止控制部件,在由所述估计部件估计的地震的大小超过了停止基准值的情况下,进行使所述运行装置的动作停止的控制;计算部件,由所述地震检测器检测出的地震的S波而随时计算地震的大小;判断部件,通过基于由所述计算部件计算出的地震的大小,判断是否满足了预先设定的地震结束条件,从而判断地震的结束;以及重启控制部件,由所述判断部件判断为地震结束时,重启由所述停止控制部件停止的所述运行装置的规定的动作。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