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在壳体(13)内容纳冷阴极管(15),并且在其开口部分配置面状的光学构件(16),而且安装可支撑光学构件(16)的支撑部件(20)。支撑部件(20)具备与光学构件(16)的面方向平行而直线延伸的线状支撑部(24)。线状支撑部(24)是从光学构件(16)的端侧到侧逐渐变低的弯曲形态。允许光学构件(16)翘曲变形与线状支撑部(24)之间确保的间隙对应的量。光学构件(16)在翘曲变形了时,由线状支撑部(24)支撑在与其翘曲形状对应的高度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016416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2.03
申请号 CN200780052452.2 申请日期 2007.12.1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黑水泰守
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F21S2/00(2006.01)I;F21V3/00(2006.01)I;G02F1/13357(2006.01)I;F21Y103/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具备:容纳向显示图像的显示面板照射光的光源的壳体;配置在从光源发出的光的射出侧的面状的光学构件;以及安装在上述壳体上、可从上述光源侧支撑上述光学构件的支撑部件,上述支撑部件包含与上述光学构件的中央侧对应的低位支撑部和与上述光学构件的端侧对应的高位支撑部,并且至少上述低位支撑部对上述光学构件在与其面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支撑位置是固定的。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