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投影式显示装置
摘要 提供可以容易地切换以背面方式的投影和以前面方式的投影并且透过型屏幕和投影器以及反射镜露出到外部的投影式显示装置。该投影式显示装置(1)具有投影显示图像的投影光的投影机(2)、导引来自投影机(2)的投影光的反射镜(3)、以背面方式投影时使由反射镜(3)导引的投影光从背面侧透过而显示图像的屏幕(4),和保持投影机(2)和屏幕(4)的框架(6)。投影式显示装置(1)的特征在于:屏幕(4)和投影机(2)以及反射镜(3)露出到外部,投影机(2)相对框架(6)设置成可以自由装卸。
申请公布号 CN10049850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10
申请号 CN200510055473.2 申请日期 2005.03.18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发明人 片濑诚
分类号 G03B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3B2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李 峥;于 静
主权项 1. 一种投影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透过型屏幕,其具有光透过性并在与用户观看显示图像一侧相反的背面侧具备具有光指向性的背面层;能够投影投影光的投影器;将来自所述投影器的投影光导引到所述透过型屏幕的背面的反射镜;支持所述透过型屏幕和所述投影器以及所述反射镜的框架;和将所述投影器相对于所述框架以能够自由装卸的方式支持的支持机构;其中,所述透过型屏幕和所述投影器以及所述反射镜露出到外部;以背面方式投影时,在将所述投影器安装在所述框架上的状态下,使由所述反射镜导引的投影光从所述背面侧透过而将图像显示在所述透过型屏幕上;在以前面方式投影时,在将所述投影器从所述框架上卸下的状态下,通过将来自所述投影器的投影光投影到另外独立的反射型屏幕上而将图像显示到所述反射型屏幕上。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