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包括该发光装置的照明装置和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发光装置、包括该发光装置的照明装置和液晶显示装置。在作为边光方式的背光源的照明装置的边光中所使用的光源,使用配置有一列LED(40)的基板(32)。LED(40)的框体(47)由第一部位(47e)和夹着它的第二部位(47f)和第三部位(47g)组成。第一部位(47e)的在配置有LED(40)的方向的第一方向(d1)的最长部分的长度,在第二部位(47f)和第三部位(47g)的以上。第二部位(47f)和第三部位(47g)具有第一方向(d1)的长度比第一部位(47e)的第一方向(d1)上最长部分的长度(a1)短的部分。第二部位(47f)的配置有电极(43)的部分与电极(43)合计的在第一方向(d1)的长度(b1)、以及第三部位(47g)的配置有电极(43)的部分与电极(43)合计的在第一方向(d1)的长度(c1)比(a1)短。
申请公布号 CN1014493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03
申请号 CN200680054704.0 申请日期 2006.12.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滨田哲也
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F21V8/00(2006.01)I;F21Y101/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 淳
主权项 1. 一种发光装置,其包括具有发光元件和与所述发光元件连接的2个电极的发光部,和包围所述发光部的所述发光元件的长方体状的框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框体包括:与基板相接的设置面;与所述设置面垂直且设置有所述电极的电极配置面;和与所述电极配置面或所述设置面相对的光出射面。
地址 日本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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