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对互联网广告信息按保存付费的设备和方法 |
摘要 |
一种对互联网广告按保存付费的设备和方法。根据本发明的设备,包括:信息发布装置,用于广告信息发布者将广告信息提交到位于服务器上的广告信息库装置中并设置广告信息的保存金额;广告信息库装置,位于服务器上存储广告信息的数据库或文件系统;信息展示装置,用于将广告信息库装置中满足用户浏览条件的广告信息在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或其他计算设备或终端上通过用户浏览界面展示给用户并且设置用于保存广告信息所需的操作链接或按钮;信息保存装置,用于保存用户感兴趣的广告信息,包括保存广告信息的操作和存储广告信息的数据库或文件系统;以及,计费装置,用于在用户成功保存了一个广告信息后广告信息发布服务提供商对广告信息发布者按照广告信息发布者所设定的保存金额进行收费。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1437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22 |
申请号 |
CN200710164315.X |
申请日期 |
2007.10.19 |
申请人 |
潘广和 |
发明人 |
潘广和 |
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I;G06F17/3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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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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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 一种对互联网广告信息按保存付费的设备,包括:信息发布装置,用于广告信息发布者将广告信息提交到位于服务器上的广告信息库装置中并设置广告信息的保存金额;广告信息库装置,位于所述服务器上存储所述广告信息的数据库或文件系统;信息展示装置,用于将所述广告信息库装置中满足用户浏览条件的广告信息在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或其他计算设备或终端上通过用户浏览界面展示给所述用户并且设置用于保存所述广告信息所需的操作链接或按钮;信息保存装置,用于保存用户感兴趣的广告信息,包括保存所述广告信息的操作和存储所述广告信息的数据库或文件系统;以及,计费装置,用于在所述用户成功保存了一个广告信息后广告信息发布服务提供商对广告信息发布者按照所述广告信息发布者所设定的保存金额进行收费。 |
地址 |
102209北京市昌平北七家镇美树假日嘉园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