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显示单元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19269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9.21
申请号 TW078204317 申请日期 1987.07.01
申请人 数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米契尔W.克里曼;约翰C.小克林
分类号 F16M11/06;H05K5/00 主分类号 F16M1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自添 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l.一种影橡显示单元,包恬 l.显示影像之显示装置,此显示装置包括 一影像显示面; 2.一支承该影像显示装置之框体.该框体 具有枢轴装置,位在近于影像显示面 在框体后方延仲之显示装置的一位置; 3.一外壳,包围住枢轴装置及显示装置, 此外壳包括用以支承枢轴装置之整体枢 轴支承装置,以提供框体及显示装置绕 一水乎轴转动; 4.使框体绕轴转动的调整装置,因此得以 改变影像显示装置之角位置.此调整包 恬: a.锁扣装置,可由影像显示装置之前方 锁扣或解扣影橡显示装置之角位置,此 锁扣装置之设置可使框体当锁扣装置解 锁后,并施一向下力量依垂直影像显示 面向下转动;及 b﹒驱使框体转动的装置,当锁扣装置解 锁但没有施以力量时,垂直影像显示面 向之转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显示单元, 其中锁扣装置系由下述构成: l.一连接到该外壳之齿轮:及 2.一控制杆,位在影像显示装置之前及可 转动地枢于该框体上,此控制杆可藉相 反于框体被驱迫转动之方向压迫该杆作 动。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影传显示单元, 其中锁扣装置进一步包括: l.具有齿之构件,其系由控制杆延伸,及 由控制杆作动;及 2.一弹簧,驱使有齿构件与齿轮啮合; 3.因此: a.该有齿构件通常啮合于齿轮,因而将 框体锁定不动,及 b.由引动控制杆使有齿构件脱离齿轮, 因此释放框体并允许框体绕轴转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显示单元; 其中齿轮为一弧形齿轮。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显示单元, 其中该影像显示装置及框体之重心及质量 中心使得当锁扣装置于解放在动作用,显 示面可向上转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影像显示单元, 其中控制杆设在框体之凹入部内,并横过 框体之下前端侧向地延伸。图示简单说明: 图1为一部电脑之等角透视图,此电脑 包含可由使用者调整观看角度之阴极射线管 显示装置; 图2为图1所示装置之分解透视图; 图3为根据本创作构成之阴极射线管倾 斜装置之较佳实施例断面图;而 图右为图3所示弧形齿轮构件之放大图 。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