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扩展的π-共轭体系的光致变色材料及包括它们的组合物和制品 |
摘要 |
本文公开的各种非限制性实施方案涉及具有扩展的π-共轭体系的光致变色材料。例如,本文公开的各种非限制性实施方案提供光致变色材料,如茚并稠合萘并吡喃,它包含在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1位与其键接的扩展其π-共轭体系的基团。此外,根据本文公开的某些非限制性实施方案的光致变色材料可以显示与常规光致变色材料相比电磁辐射的增色吸收和/或可以具有与常规光致变色材料相比向红移的闭合形式的吸收谱。其它非限制性实施方案涉及光致变色组合物和使用所公开的光致变色材料制得的光致变色制品,如光学元件,和它们的制备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760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5.07 |
申请号 |
CN200680016429.3 |
申请日期 |
2006.02.21 |
申请人 |
光学转变公司 |
发明人 |
B-K·金;邓军;肖文静;B·范格梅特;A·卓普拉 |
分类号 |
G03C1/73(2006.01);C09K9/02(2006.01);G02B5/23(2006.01);C07D279/06(2006.01);C07D311/92(2006.01);C07D319/04(2006.01);C07D339/06(2006.01);C07D339/08(2006.01) |
主分类号 |
G03C1/73(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龙传红 |
主权项 |
1.光致变色材料包含:(i)茚并稠合萘并吡喃;和(ii)在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1位与其键接的扩展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π-共轭体系的基团,条件是如果在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1位键接的基团和在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0位或12位键接的基团一同形成稠合基团,则所述稠合基团不是苯并稠合的基团;和其中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3位是未取代、一取代或二取代的,条件是如果该茚并稠合萘并吡喃的13位是二取代的,则该取代基不一同形成降冰片基。 |
地址 |
美国佛罗里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