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杆头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高尔夫杆头,包含有:一前侧壳件与一后侧壳件,互相接合形成杆头壳体,其中:前侧壳件是由钛合金或是麻时效钢或是不锈钢等具较佳弹性的金属制成,具有一击球面,并自击球面往后延伸出一圈环状垣部,整体呈杯状,在垣部的外端设有一嵌接部,垣部自击球面起至垣部外端之间的距离等于或是大于8公厘,垣部的厚度等于或是小于2公厘;后侧壳件是由镁合金或是铝合金等比重较轻的轻质金属制成,整体呈深杯状,在其开口端缘设有一嵌接部,用以与前侧壳件的嵌接部互相嵌接;该杆头壳体的颈部是设于后侧壳件上。
申请公布号 TW2008191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5.01
申请号 TW095139399 申请日期 2006.10.25
申请人 陈晴祺 发明人 陈晴祺
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主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緖伦
主权项
地址 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二十八路五O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