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晶显示器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液晶显示器及其制造方法。液晶显示器具有用于显示图像的显示部分、用于容纳显示部分的接收容器、用于向显示部分提供电源的供电部分、用于转换来自显示部分的信号的信号转换部分、以及用于将供电部分和信号转换部分固定到接收容器上的固定部分。供电部分和信号转换部分设置在显示部分和固定部分之间,直接面对接收容器的后表面。于是,液晶显示器的总体厚度和重量可以最小化,且可以改善液晶显示器的装配方便性。 |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4503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0.24 |
申请号 | CN01126061.0 | 申请日期 | 2001.08.27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河镇镐;郭熙峻 |
分类号 | G02F1/1335(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用于发光的发光装置;用于容纳发光装置的接收装置;安装在接收装置的后表面上、用于向发光装置供电的供电装置;连接在发光装置和供电装置之间、用于向发光装置供电的供电线;在接收装置上形成的固定装置,其用于接触供电线和将供电线导向供电装置,并防止供电线与接收装置分离。 |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