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门用锁定机构及门用锁定单元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不会降低原来的锁定功能、通过锁定解除操作能可靠地打开门的门用锁定机构。按照下述方式设定爪部(38):爪部(38)从锁定解除状态到锁定状态的相对爪部(38)作用的外力,是相对于按压按钮(48)独立进行的。如果关闭安装有该锁定机构(18)的盖(4),爪部(38)与卡合孔(9)始终卡合。另一方面,相对于爪部(38)随着按压按钮(48)的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所进行的返回移动,借助于齿条部(57)和旋转式阻尼器(20),施加制动力,与基于直接对爪部(38)自身作用的外力使爪部(38)从锁定解除状态向锁定状态返回的时间相比,可使爪部(38)随着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的返回时间相对长一些。 |
申请公布号 |
CN1329610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8.01 |
申请号 |
CN200510002174.2 |
申请日期 |
2005.01.14 |
申请人 |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西川化成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利富高 |
发明人 |
前田透;归山秀治;近藤弘信;根本武彦 |
分类号 |
E05B65/12(2006.01);E05B17/00(2006.01);E05C1/12(2006.01);B60R7/06(2006.01) |
主分类号 |
E05B65/1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敬强 |
主权项 |
1.一种门用锁定机构,包括:在锁定状态的方向上始终受到施加的弹簧弹力作用的锁定爪;以及与该锁定爪配合,在进行锁定解除操作时,克服所述弹簧弹力,将该锁定爪向锁定解除状态的方向转换,解除锁定解除操作时,使该锁定爪基于所述弹簧弹力返回锁定状态的锁定解除操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爪设定成:使锁定爪从锁定解除状态到锁定状态的相对锁定爪作用的外力,是相对所述锁定解除操作片独立进行的;设置有对所述锁定爪施加制动力的制动装置,该制动力的施加随着所述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进行的。 |
地址 |
日本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