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放电灯及其有该放电灯之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具有实质上呈平行且含皱纹以利均匀的光出射作用之底板和顶板的放电灯。
申请公布号 TWI283881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7.11
申请号 TW092106190 申请日期 2003.03.20
申请人 电灯专利代理公司 发明人 罗萨尔海兹史克;法兰克巴尔寇姆
分类号 H01J61/76(2006.01);G09F9/00(2006.01) 主分类号 H01J61/76(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放电灯,包含:一底板(4);一顶板(3),供光出射 用且至少呈部分透明的;一放电空间(6),落在该底 板与顶板之间以便支持放电媒体;一电极组(5),用 以在该放电媒体内产生介电阻抗放电;以及一介电 层,落在该至少一部分的电极组(5)与该放电媒体之 间;该放电灯的特征为该顶板面朝放电空间(6)的表 面具有含皱纹的结构,该皱纹形状上个别面朝该底 板的端点(2)则形成支撑突起以抵住该底板(4),支撑 该顶板(3),且结果构成了两个具有整体垂直于该顶 板(3)之截面(A-A)而互相不平行的平面,该表面截面 上的皱纹线会满足下列条件: Max((f'(x+s)-f'(x))/s)s<Max((f(x+s)-f(x))/s) 当藉由在该截面的个别平面内将f(x)表为整体平行 于该顶板(3)之x-轴参数x的函数时,符号Max个别代表 着个别括弧内之多项式对所有x値而言在忽略该顶 板(3)之边缘区域下的最大绝对値,f'(x)指的是f(x)相 对于x的一阶微分且s値为2毫米。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该变数s为1. 9毫米、更好的是1.8毫米、又更好的是1.7毫米且特 别佳的是1.6毫米。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该Max((f'(x+s) -f'(x))/s)最多为0.6毫米-1、较佳的是最多为0.45毫米 -1、进一步较佳的是最多为0.4毫米-1、且特别较佳 的是最多为0.35毫米-1。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放电灯,其中该Max((f'(x+s) -f'(x))/s)最多为0.6毫米-1、较佳的是最多为0.45毫米 -1、进一步较佳的是最多为0.4毫米-1、且特别较佳 的是最多为0.35毫米-1。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该Max((f(x+s)-f(x))/s)最少为0.1毫米-1、较佳的是最 少为0.15毫米-1、且特别较佳的是最少为0.20毫米-1 。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该s最多为该顶板之材料厚度的两倍。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可藉由正弦函数或是具有分数幂次的正弦函数 表台该函数f(x)。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系将该顶板(3)在避开该放电空间(6)的表面与两 个整体而言系垂直于该顶板(3)而相互间不平行的 截面(A-A)平面之间的截线表为函数f(x),这些表为x- 轴参数之函数f(x)而整体而言系在个别平面截面(A- A)内与该顶板(3)呈平行的截线也满足如申请专利 范围前述各项中任意一项的条件。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该顶板(3)在避开该放电空间(6)的表面上具有用 于使放射光漫射的微型结构。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各 例中在该支撑突起与该底板(4)间之接触表面(2)具 有相对于该支撑突起之尺度显得非常小的延伸范 围。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放电灯,其中该支撑突 起只会抵住该底板(4)。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放电灯,其 中该支撑突起上面朝该放电空间(6)的表面上涂覆 萤光材料。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放电灯,其中该支撑突 起上面朝该放电空间(6)的表面上涂覆以萤光材料 。 14.一种显示装置,具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3项中 任意一项之放电灯,其中该放电灯系作为该显示装 置用之背光照明。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用以显示一种根据本发明由各单独放电灯 及支撑突起构成之配置的平面图示。 第2a图系用以显示第1图之配置中沿着A-A线段撷取 的截面图示。 第2b图系在第2a图剖面中之正弦形状的辅助下用以 显示本发明中各器件的示意图。 第3图系用以显示根据本发明之放电灯上一电极组 的平面图示,其中明确地根据第1和第2a图的配置抽 象地显示出各支撑突起与底板的接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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