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故障警示装置
摘要 一种故障警示装置,其包括底座、支撑部及发光部,其中支撑部可拆卸地设于底座与发光部之间并支撑该发光部,所述发光部可具有至少一长板状的本体,该本体内设有发光体,且该本体的至少一面对应该发光体处为透明状。本实用新型便于收折携带,不占用空间,且该警示装置的上部可为具有红色警示作用的指示灯,使用时非常醒目,可起到警示后车的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289901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09
申请号 CN200620012122.3 申请日期 2006.04.18
申请人 张宝善 发明人 张宝善
分类号 G09F13/22(2006.01);B60Q7/00(2006.01) 主分类号 G09F13/2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汤在彦
主权项 1.一种故障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支撑部及发光部,其中支撑部可拆卸地设于底座与发光部之间,并支撑该发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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