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故障警示装置 | ||
摘要 | 一种故障警示装置,其包括底座、支撑部及发光部,其中支撑部可拆卸地设于底座与发光部之间并支撑该发光部,所述发光部可具有至少一长板状的本体,该本体内设有发光体,且该本体的至少一面对应该发光体处为透明状。本实用新型便于收折携带,不占用空间,且该警示装置的上部可为具有红色警示作用的指示灯,使用时非常醒目,可起到警示后车的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289901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5.09 |
申请号 | CN200620012122.3 | 申请日期 | 2006.04.18 |
申请人 | 张宝善 | 发明人 | 张宝善 |
分类号 | G09F13/22(2006.01);B60Q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9F13/2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汤在彦 |
主权项 | 1.一种故障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支撑部及发光部,其中支撑部可拆卸地设于底座与发光部之间,并支撑该发光部。 | ||
地址 | 102206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南一村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