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个人信息终端机数据保存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终端机的数据保存方法适用于同时具备挥发性储存媒质和非挥发性储存媒质,并且使用电池驱动的个人信息终端机。本发明方法由以下步骤构成:确认电池是否处于低电压状态的阶段;当上述电池处于低电压状态时,确认是否具备保存存储于挥发性储存媒质中的特定数据的条件的阶段;当具备上述保存条件时,在上述挥发性储存媒质中存储的特定数据被复制并存储到非挥发性储存媒质的阶段。依据本发明,通过备份作业,可以有效防止使用者正在操作运行的数据的流失,再通过数据恢复操作,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使用备份的数据。此外,本发明还为使用者在中断作业后希望重新进行该项操作提供了简单有效的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86994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11.29 |
申请号 |
CN200510040173.7 |
申请日期 |
2005.05.24 |
申请人 |
乐金电子(昆山)电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河昌真 |
分类号 |
G06F11/14(2006.01);G06F11/16(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11/14(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南霆 |
主权项 |
1、一种个人信息终端机的数据保存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在配备有挥发性储存媒质和非挥发性储存媒质、并用电池驱动的个人信息终端机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确认电池是否处于低电压状态的阶段;当上述电池处于低电压状态时,确认是否具备保存存储于挥发性储存媒质中的特定数据的条件的阶段;当确认具备上述保存条件时,上述挥发性储存媒质中存储的特定数据被复制并存储到非挥发性储存媒质的阶段。 |
地址 |
215300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