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为电视机主要供播放影音讯号用途,次要目的系作为显示器之用途。【创作特点】本案系由一萤幕本体及一座体组合而成;其萤幕本体呈超椭圆形本体形状,其萤幕本体正面以略为扁平之曲弧修饰,其座体则以一双曲线修饰之椭圆锥体向上与萤幕本体结合成一完整之电视机体形状,其座体之上下段皆具呈带状分布之小圆孔以为修饰,于其中段更具一细长圆孔;如此以单纯之超椭圆形体与双曲线修饰之椭圆锥体结合之形状,其中再以带状小圆孔与细长圆孔作一修饰,于稳重中不致单调,显有画龙点睛之效。本案整体造形皆未见于申请日前之公开资料,且非熟该项行业之通常技艺人士所能轻易思及,具新颖性及创作性,殆无疑义,爰依法提起专利申请,请贵局早日核准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D11378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1.11
申请号 TW094304611 申请日期 2005.08.02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凯伦瑞许德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晃颢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之22号11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