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多媒体文件的后付费计费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系统和方法,用于在音乐已从在线音频源服务器提供并已在用户的播放器例如MP3播放器中播放之后,确定播放是否已进行,确定播放已进行的次数,并基于这些确定结果收费,从而以后付费方式向用户收取多媒体文件的费用,克服了在用户访问在线源服务器并下载或播放音乐时就收费的传统方法的问题。尤其是,一种后付费计费系统和方法,其中,首先,将多媒体文件提供给用户,然后基于用户已播放所提供的多媒体文件的次数收费。根据本发明,用户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播放和享受多媒体文件。由于清楚和正确地收费,著作权人能够挣得版税。由于能够自由地复制/分发多媒体文件,基本上能够避免因未经授权复制导致的著作权侵权。
申请公布号 CN179121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6.21
申请号 CN200510129604.7 申请日期 2005.12.15
申请人 朴琇民 发明人 朴琇民
分类号 H04N7/16(2006.01);H04L29/00(2006.01) 主分类号 H04N7/16(2006.01)
代理机构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玉双;高龙鑫
主权项 1.一种后付费计费系统,其基于多媒体文件已播放的次数进行计费和付费,该系统包括:终端,具有有线或无线Internet功能;以及内容提供服务器,用于提供多媒体文件,其中,该内容提供服务器包括:文件创建装置,用于通过将识别代码插入到外部的多媒体源中来创建多媒体文件;文件数据库,用于存储该文件创建装置所创建的多媒体文件;文件发射装置,用于当接收到来自该终端的多媒体文件下载请求信号时,发射该多媒体文件到该终端;播放次数接收装置,用于接收来自该终端的多媒体文件的识别代码和播放次数;计费装置,用于向终端的用户收取与该播放次数接收装置接收的识别代码和播放次数一致的费用;以及用户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支付信息。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