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齿形皮带传动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齿形皮带传动装置(50),其中齿形皮带(27)环绕主动和被动皮带轮(26,28)被拖动。每个齿形皮带轮具有与多个齿一齐形成的圆周外围。邻近的齿被标记为第一齿部(61)和第二齿部(66)。各个齿部在齿边缘(62,67)和齿面(71,71)之间限定的角部具有圆弧部分(63,68)。接触第一齿部和第二齿部的圆弧部分的切线被标记为公共切线(75)。经过第一齿部的齿边缘的圆弧部分的起始点的切线被标记为第一切线(74)。在该公共切线和第一切线之间的角度(α)落在从6°到14.4°的范围内。
申请公布号 CN125563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10
申请号 CN03100683.3 申请日期 2003.01.21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盖茨优霓塔亚州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枝松茂贵;浦田秀夫;西田隆夫;贵田博
分类号 F16H7/02(2006.01);F16G1/28(2006.01) 主分类号 F16H7/0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坚
主权项 1、一种齿形皮带传动装置(50),其包括:齿形主动皮带轮(26);齿形被动皮带轮(28);齿形皮带(27),它绕着两个齿形皮带轮被拖动,并且具有嵌入其内的多条芯线(54),其中,每个齿形皮带轮的邻近的齿部被标记为第一齿部(61)和第二齿部(66),并且在第一和第二齿部的各个齿边缘(62,67)和各个齿面(71,71)之间的角部形成圆弧部分(63,68),因此,当将公共切线(75)画成与第一齿部的圆弧部分和第二齿部的圆弧部分接触,并且第一切线(74)画成经过第一齿部的齿边缘的起始点时,将在该公共切线和该第一切线之间的角度(α)选择为具有从6到14.4°范围内的一个值。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