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可供影音播放亦可作为显示器之电视机。【创作特点】本创作之特征在于以大树为主轴所衍生充满童话梦幻感之卡通世界设计;由前视图观之,主体面板四边线条成大树外轮廓之圆弧波浪曲线,萤幕四周则以象徵枝干造型呈现,并搭配支撑架与其对应圆形底座,整体勾勒出一极富卡通化效果之大树造型。面板上置有复数个扬声器圆孔,对应散布于主体背面左右以及上方三侧之散热孔,除提供其本身功能外,亦兼具象徵树上果实累累之视觉意象,进而丰富整体面板造型,另外萤幕左右两侧下方则分别加入卡通动物与花草等造型图饰,为本创作增添于俏皮趣味感之外另一种身处大自然中之视觉感受。
申请公布号 TWD1087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308209 申请日期 2004.12.29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