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以较低成本提供一种能够去除流体通道或机械装置内部的空气中的病毒或病菌的空气净化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具有光催化剂和感应照射机构(90)。光催化剂形成于光不易到达的主管道(21)的内部。通过对该光催化剂照射规定波长区域的光,去除主管道(21)内部的空气中含有的病毒或病菌。感应照射机构(90)具有驱动装置,通过使该驱动装置动作,使光感应并照射到光催化剂上。
申请公布号 CN2744972Y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7
申请号 CN200420067226.5 申请日期 2004.06.15
申请人 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黑田太郎;平良繁治
分类号 F24F3/16 主分类号 F24F3/16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党晓林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光催化剂,其形成于光不易到达的机械装置内部或流体通道的内部;感应照射机构(90、190),其具有一主体(90,190),该主体可移动地设置在所述机械装置内部或流体通道内,该主体上设置有光源。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