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伴随咳嗽之过敏及炎性情况的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系揭示一种非镇定性抗组织胺及袪痰剂组合之用途,其可用以制备供需要治疗及/或预防伴随咳嗽之过敏及炎性情况人类的治疗及/或预防性药剂,其中包括有效量之非镇定性抗组织胺(较佳为娄拉塔定(loratadine)),及袪痰剂(较佳为安卜罗克飕(ambroxol))组合。本发明亦揭示治疗及/或预防人类伴随咳嗽之过敏及炎性情况之医药组合物,其包括有效量之非镇定性抗组织胺及袪痰剂及药学上可接受载剂之组合。
申请公布号 TWI2436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21
申请号 TW090107406 申请日期 2001.03.28
申请人 先灵大药厂 发明人 塞吉欧 罗兰朶 乌拉 路哥;荷西杜基苏 维拉坎帕 拉摩斯;RAMOS
分类号 A61K31/00 主分类号 A61K3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治疗及/或预防伴随咳嗽之过敏及炎性病况于需此种治疗及/或预防之人类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药剂,其包括有效量之非镇定性抗组织胺娄拉塔定(loratadine)及有效量之袪痰剂安卜罗克飕(ambroxol)。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12岁或以上且娄拉塔定用量为每日5.0毫克至15毫克,单剂或等份多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12岁或以上且娄拉塔定用量约为每日二次5.0毫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12岁或以上且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30毫克至180毫克,单剂或等份多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12岁或以上且安卜罗克飕用量为约每日二次30毫克。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之过敏或炎性病况为伴随咳嗽之过敏性鼻炎、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鼻窦炎、中耳炎、肺炎、支气管肺炎、黏液阻塞性肺膨胀不全、或支气管收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6至12岁以下且娄拉塔定用量为每日每公斤0.1毫克至0.3毫克,单剂或等份多剂。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6至12岁以下且娄拉塔定用量为每日二次每公斤0.1毫克。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6至12岁以下且其中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每公斤0.5毫克至2.0毫克,单剂或等份多剂。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6至12岁以下且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二次每公斤0.7毫克。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人类为6至12岁以下且其中每12小时口服一剂娄拉塔定1.0毫克/毫升-安卜罗克飕6.0毫克/毫升混合物溶液,共投药14天。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娄拉塔定用量为每日10毫克。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30毫克至90毫克。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60毫克。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娄拉塔定用量为每日每公斤0.2毫克至0.3毫克。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特征在安卜罗克飕用量为每日每公斤1.0毫克至2.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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