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媒体及影像记录方法
摘要 〔课题〕提供一种光记录媒体,系可对与记录层相反面的影像记录层使用雷射光而形成高对比度的可视影像。〔解决手段〕一种光记录媒体,系具有经照射雷射光而可进行资讯的记录再生的记录层的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在上述记录层之相反侧的面上具有记录有可视影像的影像记录层,该影像记录层系以色素为主成分,在450~650nm的光波长的范围内具有极大吸收,并对350~450nm、600~700nm及750~850nm中任一波长带域的雷射光具有0.05以上的吸光度。
申请公布号 TW20052852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9.01
申请号 TW094103150 申请日期 2005.02.02
申请人 富士照相软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柴田路宏;久保裕史
分类号 C09B69/04;G11B7/24 主分类号 C09B69/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何秋远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