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该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包含:一支撑颈部,该支撑颈部系用以支持与架设无线通讯装置于使用者之耳朶上;一具有一第一转动结构之第一嵌合装置,该支撑颈部的末端系延伸且覆盖于该第一嵌合装置的外表面上并暴露出该第一转动结构;与一具有一第二转动结构之第二嵌合装置,该第二转动结构系与该第一转动结构相互嵌合以便于该支撑颈部藉由该第一嵌合装置与该第二嵌合装置相互套合在一起,并使得该第二嵌合装置于该第一嵌合装置上转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二嵌合装置内部具有一封闭空间以容容纳电子元件于其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二嵌合装置外表面具有复数个扩音孔以扩散音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一转动结构与该第二转动结构更包含一组滑轨机构。5.一种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该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包含:一支撑颈部,该支撑颈部系用以支持与架设无线通讯装置于使用者之耳朶上且内含所需导线;一具有一旋转凹槽与一尾端之第一嵌合装置,该支撑颈部的末端系沿着该第一嵌合装置之该尾端延伸且覆盖于该第一嵌合装置的外表面上并暴露出该旋转凹槽;与一具有一凸状结构之第二嵌合装置,其中,该旋转凹槽之内表面上与该凸状结构之外表面上具有可相互嵌合并使得该第二嵌合装置可于该第一嵌合装置上转动之滑轨机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一嵌合装置的该尾端系插入于该支撑颈部中以固定且导引导线至该第一嵌合装置与该第二嵌合装置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二嵌合装置更包含:一具有一第一开口之第一碗状结构,该第一碗状结构之外表面上具有该凸状结构;与一具有一第二开口之第二碗状结构,该第二碗状结构之该第二开口系与该第一碗状结构的该第一开口相互相对且结合以形成一封闭空间并容纳相关电子元件于其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机构置,其中上述之第二碗状结构的外表面具有复数个扩音孔以扩散音量。图式简单说明:第一A图与第一B图所示系为根据本新型之一第一较佳实施例中,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结构示意图;与第二A图至第二C图所示系为根据本新型之一第二较佳实施例中,无线通讯装置之听筒结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