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以协助缆线固定于电子装置之表面上的辅助固定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辅助固定装置,用以协助一缆线固定于一电子装置之一表面上。一第一连接器系安置于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该缆线包含一配合该第一连接器之第二连接器以及多条连结至该第二连接器之讯号线。根据本发明之辅助固定装置包含一具有一顶表面的基座以及一具有一下表面的固定元件。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藉由根据本发明之辅助固定装置,该缆线之多条讯号线系被安置并固定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与该基座之顶表面间,该辅助固定装置本身并且固定至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
申请公布号 TWI22058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21
申请号 TW092134937 申请日期 2003.12.10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朱平柯;何翊伦;林冠旭
分类号 H01R43/00 主分类号 H01R4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陶霖 台北县中和市中正路七三八号十一楼之五
主权项 1.一种辅助固定装置,用以协助一缆线(Cable)固定于一电子装置之一表面上,一第一连接器系安置于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该缆线包含一配合该第一连接器之第二连接器以及多条连结至该第二连接器之讯号线,该辅助固定装置包含:一基座(Base),该基座具有一底表面以及一顶表面,于该顶表面上定义一纵向方向以及一横向方向,于该顶表面上沿该横向方向亦定义一第一侧以及与该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一固定元件(Fastening member),该固定元件从该基座之第一侧处沿该横向方向延伸,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一尾端(Tail end),该尾端于正常状态下未受限制并且形成一扣件(Retainer)形式,该固定元件之尾端系选择性地被置于一关闭位置,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一对应该基座之顶表面的下表面;一夹持元件(Clamping member),该夹持元件系安置于该基座之第二侧处,当该固定元件之尾端被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固定元件之尾端系与该夹持元件做夹持接合;并且其中,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多条讯号线系被置于该基座之顶表面上,该固定元件之尾端随后被施力推至该关闭位置,致使该多条讯号线安置并固定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与该基座之顶表面间,并且该辅助固定元件系以该基座之底表面固定至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其中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一形成于该下表面之上之中空部(Hollow portion),致使位于该下表面与该中空部之间之一残留部(Retained portion)为可变形(Deformable)。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其中该多条讯号线邻近该第二连接器处系非成束并且彼此分隔开,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多条沟槽沿该纵向方向伸长并且沿着该横向方向分布并形成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上,每一条沟槽之尺寸系配合接受该多条讯号线中之一条讯号线,当该多条讯号线被安置并固定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与该基座之顶表面间时,每一条讯号线系被安置并固定于该多条沟槽中之一条沟槽内,并且,当每一条讯号线安置并固定于该多条沟槽中之一条沟槽内时,由该变形的第一残留部所引发之一压力系施加于该多条讯号线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一座台(Stage),该座台从该基座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座台具有一前边缘(Leading edge),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座台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至少一顶柱(Withstanding boss),该等顶柱系从该基座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等顶柱皆具有一前边缘,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等顶柱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至少一顶柱,该等顶柱系从位于该固定元件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等顶柱皆具有一前边缘,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等顶柱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7.一种辅助固定装置,用以协助一缆线(Cable)固定于一电子装置之一表面上,于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安置一第一连接器,该缆线包含一配合该第一连接器之第二连接器以及多条连结至该第二连接器之讯号线,该辅助固定装置包含:一基座(Base),该基座具有一底表面以及一顶表面,于该顶表面上定义一纵向方向以及一横向方向,于该顶表面上沿该横向方向亦定义一第一侧以及与该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一固定元件(Fastening member),该固定元件具有一第一端以及一第二端,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于正常状态下皆未受限制并且分别形成一扣件(Retainer)形式,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一对应该基座之顶表面的下表面;一第一夹持元件(Clamping member),该第一夹持元件系安置于该基座之第一侧处,该第一夹持元件并且能与该固定元件之第一端做夹持接合;一第二夹持元件,该第二夹持元件系安置于该基座之第二侧处,该第二夹持元件并且能与该固定元件之第二端做夹持接合;并且其中,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多条讯号线系被置于该基座之顶表面上,该固定元件之第一端随后被施力推至成与该第一夹持元件做夹持接合,并且该固定元件之第二端被施力推至成与该第二夹持元件做夹持接合,致使该多条讯号线安置并固定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与该基座之顶表面间,并且该辅助固定元件系以该基座之底表面固定至该电子装置之表面上。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其中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一形成于该下表面之上之中空部(Hollow portion),致使位于该下表面与该中空部之间之一残留部(Retained portion)为可变形(Deformable)。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其中该多条讯号线邻近该第二连接器处系非成束并且彼此分隔开,该固定元件并且具有多条沟槽沿该纵向方向伸长并且沿着该横向方向分布并形成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上,每一条沟槽之尺寸系配合接受该多条讯号线中之一条讯号线,当该多条讯号线被安置并固定于该固定元件之下表面与该基座之顶表面间时,每一条讯号线系被安置并固定于该多条沟槽中之一条沟槽内,并且,当每一条讯号线安置并固定于该多条沟槽中之一条沟槽内时,由该变形的第一残留部所引发之一压力系施加于该多条讯号线上。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一座台(Stage),该座台从该基座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座台具有一前边缘(Leading edge),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座台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至少一顶柱(Withstanding boss),该等顶柱系从该基座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等顶柱皆具有一前边缘,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等顶柱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辅助固定装置,进一步包含至少一顶柱,该等顶柱系从该固定元件沿该纵向方向延伸,该等顶柱皆具有一前边缘,当该第二连接器被连接至该第一连接器时,该等顶柱之前边缘系用以抵住该第二连接器之一肩部。图式简单说明:图一A系绘示藉由根据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一辅助固定装置10协助一缆线20固定于一电子装置30之一表面32上的情形。图一B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10的外观图。图一C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10之一变形的外观图。图一D系绘示藉由图一C所示之辅助固定装置10协助该缆线20固定于该电子装置30之表面32上的情形。图一E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10之另一变形的外观图。图一F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10之另一变形的外观图。图二A系绘示藉由根据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具体实施例之一辅助固定装置40协助一缆线50固定于一电子装置60之一表面62上的情形。图二B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40的外观图。图二C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40之一变形的外观图。图二D系绘示藉由图二C所示之辅助固定装置40协助该缆线50固定于该电子装置60之表面62上的情形。图二E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40之另一变形的外观图。图二F为根据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具体实施例之辅助固定装置40之另一变形的外观图。
地址 桃园县龟山乡山莺路一五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