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可降低放电声音,且可避免噪音产生的空气净化装置。本发明之空气净化装置系将送风扇12、光触媒模组14及臭氧分解触媒过滤器16配置在送风通路13上,并且利用上升幅度为10μ秒,放电频率为10kpps以上的脉冲进行放电,以完成空气净化。
申请公布号 TW5708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1.11
申请号 TW091104986 申请日期 2002.03.15
申请人 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及川巧;服部隆雄;冈田大信
分类号 A61L9/00 主分类号 A61L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装置,系具有:送风扇;配置在前述送风扇之送风路径内,并且利用脉冲状高压放电产生臭氧及紫外线的放电机构;配置在前述送风扇之送风路径内,并且藉由利用前述放电机构之紫外线而活性化的光触媒作用分解空气中之臭气成分及有害物质等的光触媒过滤器;以及分解由前述放电机构所产生之臭氧的臭氧分解机构者,其特征在于:将前述放电机构之放电频率设定在10kpps以上。2.一种空气净化装置,系具有:送风扇;配置在前述送风扇之送风路径内,并且利用脉冲状高压放电产生臭氧及紫外线的放电机构;配置在前述送风扇之送风路径内,并且藉由利用前述放电机构之紫外线而活性化的光触媒作用分解空气中之臭气成分及有害物质等的光触媒过滤器;以及分解由前述放电机构所产生之臭氧的臭氧分解机构者,其特征在于:将前述放电机构之放电频率设定在100pps以下。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空气净化装置,其中将前述放电机构中高电压产生变压器等电阻体之电气元件配置在前述送风路径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空气净化装置,其中将前述电气元件配置在前述送风路径中前述臭氧分解机构的下游侧。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空气净化装置,其中将前述放电机构之放电脉冲状电压波形的上升幅度设定在10秒以下。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实施例1之空气净化装置的说明图。第2图系实施例1之噪音与放电频率之关系的曲线图。第3图系实施例2之空气净化装置的说明图。第4图系实施例2的实验结果表格。第5图系实施例3的脉冲波形。第6图系实施例3的实验结果表格。第7图系实施例4的实验结果表格。第8图系空气清净机的说明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