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割草机 |
摘要 |
在电动割草机中,卷轴部分(31)设在机体(11)的左和右侧中的一侧,和电源开/关键(41)可装卸地插入其中的继电部件(42)设在机体(11)的另一侧。所述的继电部件(42)设置在马达驱动的电池(26)和控制部分(24;64)之间,从而使电池(26)和控制部分(24;64)通过电源开/关键(41)插入继电部件(42)而相互之间电连接和通过从所述的继电部件(42)撤出所述的电源开/关键(41)而相互断开。 |
申请公布号 |
CN256795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8.27 |
申请号 |
CN02238736.6 |
申请日期 |
2002.06.17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岛田健三;小林隆夫;饭田哲生;泷泽敏明;广濑好寿;山本康则 |
分类号 |
A01D34/68;A01D34/78 |
主分类号 |
A01D34/68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宁 |
主权项 |
1.一种电动割草机,具有:机体(11);电马达(22),安装在所述的机体(11)中;在机体上设有用于电接通电马达的预定的连接部(42),一电源开/关键(41)与该连接部相对应;刀片(23),设置在切割机壳体(21)内,并由所述的电马达(22)带动旋转;和卷轴部分(31)设置在所述的切割机壳体(21)中,卷轴部分(31)的一侧与安装在所述机体(11)后部的草袋(14)的入口引导地相对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卷轴部分(31)设置在所述机体(11)的左侧和右侧中的一侧,而电源开/关键可装卸地插入其中的所述的预定的连接部(42)设置在机体的左和右侧中的另一侧。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