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假体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减轻和/或防止受损关节接合表面病症的方法和装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涉及一种插入脊椎动物如人关节的关节腔内的假体装置,所述装置包括至少具有第一聚合物组分和第二聚合物组分的生物相容性材料,其中第一聚合物组分的链长大于第二聚合物组分的链长,这些聚合物组分具体为聚乙烯,聚丙烯和/或聚乙烯基吡咯烷酮。该假体装置可以用于在脊椎动物如人关节内建立滑动性和/或分配压力,方法是通过将一个假体装置尤其是本发明限定的假体装置插入关节的关节腔内,能够将装置本身锁定于内关节部件上,从而以一种基本上不损害关节腔内天生软骨和骨头的方式将装置固定或保留在关节腔内。该装置可以通过模压成形,从而能够使该装置的形成适合减轻关节病症的要求。此外,该装置可以形成有适应该关节并该装置锁定在内关节部件上的一个孔或一条缝隙。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涉及一种将该假体装置引入关节内的方法,例如一种将该装置锁定在内关节部件上,从而以一种基本不损伤关节内天生软骨和骨头的方式将该装置固定和保留在关节腔内的方法。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将本发明的装置插入的器械,它包括使该假体装置变形使其体积减小或变为细长形的装置及夹持能够与该装置互锁的内关节部件的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4332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7.30
申请号 CN00818689.8 申请日期 2000.12.14
申请人 卡蒂菲西尔公司 发明人 沃尔瑟·B·佩德森;弗雷德里克·R·斯蒂恩斯特拉普;奥利·I·奥尔森;莱恩·D·雅各布森;埃里克·弗拉;杰斯·B·劳里森;克劳斯·贝克加德
分类号 A61F2/30 主分类号 A61F2/3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巫肖南;黄益芬
主权项 1.一种插入脊椎动物如人关节的关节腔内的假体装置,所述装置包括至少具有第一聚合物组分和第二聚合物组分的生物相容性材料,其中第一聚合物组分的链长大于第二聚合物组分的链长。
地址 丹麦哥本哈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