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废弃物焚化熔融炉 | ||
摘要 | 一种废弃物焚化熔融炉,包括一主炉本体,其内设有一焚化熔炉及二次燃烧炉;该焚化熔炉,具有一配设重油燃烧机的燃烧室,其一端接废料进口,另一端设残渣出口;该二次燃烧炉,设有烟道与焚化熔炉相通,位高于熔炉,其内设有燃烧机对焚化未烬的较轻烟尘再燃烧:藉此,可提供1800℃-2800℃的超高温熔融,使所有废弃物利用超高温熔解去除有毒物质,并达到使灰渣减量达2/3以上的功效。 | ||
申请公布号 | CN256344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7.30 |
申请号 | CN02241446.0 | 申请日期 | 2002.07.23 |
申请人 | 洪文虎;李俊贤 | 发明人 | 洪文虎;李俊贤 |
分类号 | F23G5/00;F23G5/14 | 主分类号 | F23G5/00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树明 |
主权项 | 1、一种废弃物焚化熔融炉,包括:一主炉本体,该主炉本体内设有一焚化熔炉及二次燃烧炉,其特征是:该焚化熔炉,具有一配设有重油燃烧机的燃烧室,其一端接废料进口,另一端设残渣出口及熔浆出口;该二次燃烧炉,设有烟道与该焚化熔炉相通,位置高于该焚化熔炉,该二次燃烧炉内设有燃烧机。 | ||
地址 | 中国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