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检验光信号拾取器兼容性的光记录媒体及用它检验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光盘在一张光盘内形成有二三种不同的信号记录区(43,48,59,60,70)。一信号记录区(43,59,60)位于距盘面(41)0.6mm深度位置,并按例如单层或双层DVD标准格式化。其他信号记录区(48,74)处于距盘面(41)1.2mm深度位置,并按例如CD、CD-R或MO盘标准格式化。用这种光盘可迅速检验所制造的光信号拾取器是否能够重放二三种不同的光盘。 |
申请公布号 |
CN1105381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4.09 |
申请号 |
CN97113636.X |
申请日期 |
1997.06.18 |
申请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前纳良昭;儿玉康弘;寺崎均 |
分类号 |
G11B7/00 |
主分类号 |
G11B7/00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国华 |
主权项 |
1.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各自主视表面的透明基底;与各自主视表面其中之一主视表面基本平行形成在所述透明基底其中之一透明基底中、并按第一标准格式化的第一信号记录区;形成在所述透明基底其中之一透明基底与各自主视表面其中之一主视表面相对面上所述第一信号记录区的第一反射膜;与各自主视表面其中另一主视表面基本平行形成在所述透明基底其中另一透明基底中、并按第二标准格式化的第二信号记录区;以及形成在所述透明基底其中另一透明基底与各自主视表面其中另一主视表面相对面上所述第二信号记录区的第二反射膜,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信号记录区分别在其所述透明基底中按不同平面及长度沿各自主视表面延伸。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