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夜间反光长余辉发明标志,白天能与普通标志一样,在自然光照射下(日光或灯光)10-30分钟,夜间即会发光。其吸光—蓄光—发光功能可无限循环,达到夜晚反光、发光的一体化。一种夜间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其特征在于它以冲压成型的底板上抽真空,加热再加热的原理,将反光膜粘贴在底板上,其凸字底板上再用新光源发光涂料(AB)(也称发光油墨)涂饰上面,达到反光、发光一体化的效果。本发明是夜间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是一种高科技配制的发光涂料(AB)(也称发光油墨),用树脂及高品质发光颜料配制而成,具有耐热性、耐磨性、附着力强。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具有使用的广泛性,凡是需要在夜间显示的各类标牌(街、巷、楼、门)、飞机场、高速公路、广告牌、车站、码头、路标、交通、建筑等诸多领域中的标志及标牌,均可使用本夜间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
申请公布号 |
CN13965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2.12 |
申请号 |
CN01120407.9 |
申请日期 |
2001.07.12 |
申请人 |
林南 |
发明人 |
林南 |
分类号 |
G09F13/20 |
主分类号 |
G09F13/2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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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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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本反光长余辉发光标志的特征是由冲压成型的底板上抽真空,加热再加热的原理,将反光膜粘贴在底板上,其凸字底板上再用新光源发光涂料(AB)(也称发光油墨)涂饰上面,达到反光、发光的效果。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64号901童六花收转林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