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增强放电量保持力的非水性蓄电池 | ||
摘要 | 一种非水性蓄电池,通过向非水性电解溶液中加入下式的二硫化物衍生物以使非水性蓄电池的放电量保持力增强:R<SUP>1</SUP>-S-S-R<SUP>2</SUP>,其中R<SUP>1</SUP>和R<SUP>2</SUP>各自分别代表苯基、苄基、甲苯基、吡啶基、嘧啶基、1-12个碳原子的烷基或3-6个碳原子的环烷基,条件是每个基团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取代基,该二硫化物衍生物的加入量为在50次放电循环之后放电量保持力维持在第一次放电时测得的放电量的至少85%,并比在不含二硫化物衍生物的等量非水生电解溶液下经过50次放电循环之后测定的放电量保持力高至少4%。 | ||
申请公布号 | CN13220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11.14 |
申请号 | CN00119220.5 | 申请日期 | 2000.05.02 |
申请人 | 宇部兴产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浜本俊一;安部浩司;高井勉;松森保男 |
分类号 | H01M10/36;H01M10/40;H01M10/42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丽琴 |
主权项 | 1.一种增强非水性蓄电池的放电量保持力的方法,包括向非水性电解溶液中加入下式的二硫化物衍生物:R1-S-S-R2 其中R1和R2各自分别代表苯基、苄基、甲苯基、吡啶基、嘧啶基、1-12个碳原子的烷基或3-6个碳原子的环烷基,条件是每个基团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取代基,该二硫化物衍生物的加入量为在50次放电循环之后放电量保持力维持在第一次放电时测得的放电量的至少85%,并比在不含二硫化物衍生物的等量非水性电解溶液下经过50次放电循环之后测定的放电量保持力高至少4%。 | ||
地址 | 日本山口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