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私有及公用网路环境中整合无线通讯之方法及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46351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1.11
申请号 TW088119474 申请日期 1999.12.06
申请人 杰特塞尔公司 发明人 艾恩莱斯里赛尔斯;保罗詹龙;修颂颜
分类号 H04Q7/26;H04L12/28 主分类号 H04Q7/2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通讯系统,包含 一私有网路,包括: 一私有无线网路,使用一种无线通讯协定与复数个 无线站台通讯, 一私有有线网路,使用一种有线分封式通讯协定与 复数个终端台通讯, 连接装置,用以将该私有无线网路与该私有有线网 路相互连接, 介面装置,用以介接该无线通讯协定和该有线分封 式通讯协定,从而促成使用无线通讯协定操作之无 线站台能与使用有线分封式通讯协定之网路相互 通讯。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 无线通讯定为GSM。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 系统,其中该有线分封式通讯协定为网际网路通讯 协定。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 私有有线网路包括一或多个区域网路,且该私有网 路包括连接装置,用以连接该私有无线网路与该等 区域网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通讯系统,其 中该连接装置系将该私有无线网路和该私有无线 网路连接至该各公用网路,因而各该无线站台可透 过该私有网路与该公用网路通讯。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5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各种公用网路包括 网际网路,PSTN及ISDN。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 讯系统,其中该私有有线网路包括连接装置,用以 连接该私有无线网路至该等区域网路,进而连接之 公用网路,从而使该等在该私有无线网路内作业之 无线站台能透过该私有网路与该公用网路通讯。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另亦包括复数 个公用网路和一公用无线网路,其中: 该公用无线网路使用该种无线通讯协定,从而,该 等无线站台能在该公用无线网路和该私有无线网 路内执行通讯作业, 该私有有线网路包括一或多个区域网路,而该私有 网路包括连接装置,用以将该私有无线网路连接至 该等区域网路及该公用网路,从而该等在该私有无 线网路中作业之无线站台能透过该私有网路与该 公用网路通讯,并使在该公用无线网路内作业之各 该无线站台能透过该私有网路与该等无线终端台 通讯。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于 私有有线网路包括一或多个区域网路,而该私有网 路则包括连接装置用以将该私有无线网路连接至 该公有无线网路。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通讯 系统,其中于各无线台和该等终端台各有整合语音 及资料通讯业务。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 系统,另亦包括一使用该无线通讯协定之公用无线 网路,因而使该等无线站台能在该公用无线网路及 该私有无线网路内执行通讯作业。12.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等无线站台于该公 用无线网路范围内进行通讯作业时系以该公用无 线网路之资料率执行通讯作业。13.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等无线站台于该私有 无线网路内进行通讯作业,系以该私用无线网路之 资料率执行通讯作业。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 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等无线站台于该私有无线网路 范围内进行通讯作业时所使用之资料率为384仟位 元/秒。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 该公用无线网路包括一公用BSC,一公用MSC和一公用 HLR,可供该等无线站台利用该公用无线网路进行呼 叫作业。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通讯系统,其 中该等无线站台利用该私有无线网路时并不需要 使用该公用BSC,该公用MSC和该公用HLR。17.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无线通讯协定为 GSM,并有一无线呼叫建立/解除作业程序,而该有线 分封式通讯协定则包括H.225,H.245及H.323,并有一有 线分封式呼叫建立/解除作业程序,该系统中之介 面装置可整合上述无线呼叫建立/解除作业程序及 上述有线呼叫建立/解除作业程序。18.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私有无线网路包括 一或多个通讯细胞区,且该私有无线网路亦包括控 制装置,以控制那些细胞区负责服务那些无线站台 之分配。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通讯系统,其 中该控制装置包括移交装置,用以执行将该等无线 站台由上述某一细胞区移交至其他各细胞区之作 业。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 私有无线网路包括定位装置,用以测知该等无线站 台之位置,并包括私有位置资料库装置,用以储存 该等无线站台之位置。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 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私有位置资料库装置可接收该 公用网路之存取操作。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通讯系统,其中该私有无线网路包括一或多个私有 基地收发讯台,每一私有基地收发讯台各自使用上 述无线通讯协定与位于该私有无线网路内某一细 胞区内之该等无线站台建立通讯作业关系。2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私有无线 网路包括多处私有基地收发讯台,每一私有基地收 发讯台各自使用上述无线通讯协定与位于该私有 网路范围内一或多个细胞区内之该等无线站台建 立通讯作业关系,该系统中之连接装置包括一连接 中心,用以将一区域网路内之上述多处私有基地收 发讯台连接在一起。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 通讯系统,其中该区域网路包括守闸器装置,用以 对按照该私有有线分封式通讯协定作业之该等无 线站台提供控制功能。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 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守闸器装置包括一守闸器,一 守闸器资料库,以及一个以以登录,管理,及处理现 况讯息之编码及解码器。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 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区域网路包括一路径控制器 ,用以对在该私有网路和该公用网路之间传送的呼 叫信号提供控制功能。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 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公用网路包括PSTN,ISDN及网际网 路。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 连接装置包括一或多条闸路,用以对各该无线站台 提供管制功能,以便为该等PSTN和ISDN网路将该有线 分封式通讯协定转换为一种公用网路通讯协定。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公用 网路通讯协定是一种PSTN通讯协定。30.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8项之通讯系统,其中该公用网路通讯协定 是一种ISDN通讯协定。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乃系一种通讯系统的方块图,包括一公 用无线通讯网路,其他公用网路,诸如:PSTN,ISDN,以及 网际网路,并包括一私用网路。 第二图所示系第一图中私有网路之更详细说明。 第三图所示系说明一GSM式基地台(BTS)利用私有网 路软体之功能结构图。 第四图所示系说明各私用无线通讯基地台(P-BTSs) 之一种区域网路(LAN)相互连接的示意图。 第五图所示系说明配合以IP-软体操作之各私用无 线通讯基地台(P-BTS)操作时之主要介面通讯协定之 堆叠构型。 第六图所示系说明配合以IP软体操作之各私有无 线通讯基地台(P-BTS)之各种软体模组处理一呼叫信 号时的平面示意图。 第七图所示系说明一种以IP软体操作之私用基地 台(P-BTS)各种软体模组闸控器操作平面示意图。 第八图所示系说明以IP软体操作之私有无线基地 台各种GAM软体模组。 第九图所示系说明一位置登录作业程序之流程。 第十图所示系说明处理一通由一行动电话发动之 呼叫信号时之第一阶段作业程序流程。 第十一图所示系说明处理一通由一行动电话发动 之呼叫信号时之第二阶段作业程序流程。 第十二图所示系说明处理一行动电话外来呼叫信 号时之第一阶段作业程序流程。 第十三图所示系说明处理一行动电话外来呼叫信 号时之第二阶段作业程序流程。 第十四图所示系说明利用一无线通讯基地台(P-BTS) 执行一次移交作业时的操作流程。 第十五图所示系说明一虚拟私有网路(VPN)与GSM式 公用地面行动电话网路间之相互连接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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