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显示游戏系统和其中使用的信息存储媒体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图像显示游戏系统和信息存储媒体。借助于将有利于游戏进行的项目等援助数据a0~a63、b1~b5作为礼物送给朋友,促进或者活性化与多个朋友的数据交换或通信,能有效地将游戏活用为通信工具,并能对游戏者的识别数据IDn进行通信或者交换,构成长时间地享乐游戏而不会玩腻的图像显示游戏系统。当由其他游戏者接受识别数据时,发生有利于游戏进行的项目或者援助数据a0~a63、b1~b5,并将其作为礼物送给游戏者。
申请公布号 CN128643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3.07
申请号 CN00122462.X 申请日期 2000.07.31
申请人 任天堂株式会社;株式会社盖姆弗利克;株式会社克里丘斯 发明人 田尻智;石原恒和
分类号 G06F15/163;G06F9/06;G06F12/00;A63F13/00 主分类号 G06F15/163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孙敬国
主权项 1.一种图像显示游戏系统,至少在2台图像显示游戏机之间能进行数据通信,其特征在于,各图像显示游戏机包括:存储游戏程序的程序存储手段;至少包含存储为区分在与游戏进行相关取得的多个主人公用的多种属性数据的属性数据存储区域,存储援助游戏进行的数据的援助数据存储区域,存储识别游戏者个人的识别数据的识别数据存储区域,并能将数据写入到各存储区域中或者读出写入到各存储区域中的数据的暂时存储手段;由游戏者操作的至少进行用于主人公取得的操作和用于与其他游戏者进行数据通信的操作的操作手段;用于与其他游戏者所有的图像显示游戏机进行数据通信的通信手段;借助于执行所述程序,并基于所述操作手段的操作,进行用于使显示图像变化的图像处理,同时根据响应所述操作手段的操作状态而变化的游戏进行状态,使所述属性数据产生变化,并将数据写入到所述暂时存储手段对应的存储区域中的处理手段;显示所述处理手段的处理结果的显示手段,所述游戏程序存储手段,存储用于在所述一方的图像显示游戏机和所述另一方的图像显示游戏机利用所述通信手段能进行数据通信并利用所述操作手段选择数据通信时,应答于将所述识别数据从一方的图像显示游戏机传送到另一方的图像显示游戏机,另一方的图像显示游戏机的所述处理手段根据被传送的识别数据发生加工后的援助数据,并将所述援助数据写入到所述援助数据存储区域中的程序。
地址 日本京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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