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自行车刹车块装置结构改良,该刹车块装置 主要包括一承座,该承座前置设有刹车皮垫,该承 座后侧 并设置一支称元件以跟刹车臂连设者,其主要特征 在于﹕ 该刹车皮垫为一至少包括预先设定两组以上不同 形状形成 第一皮垫及第二皮垫结构者,以该特有的形状造成 特殊刹 车效果或不同特性组合,以利一个以上刹车皮垫或 相同的 皮垫可增进耐候性要求者,或为除泥效果者及突抓 咬紧者 以提升、增进刹车能力者;或为消除尖叫声者同时 提高刹 车能力者,其非单一形状组合者,其亦可加深或以 组合不 同纵长皮垫形状以得增进刹车能力或得以相辅相 乘功效结 构者。 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该刹车皮垫系施以一体模塑 成形, 其可以于垫体上至少以一沟槽区隔前后皮垫区,而 第一皮 垫系呈一梭块形状以得除泥效果者;且该梭块系前 呈封闭 尖状,其略后适当处并施以一纵槽状,而纵槽尾部 并施以 人字状散开并连结沟槽以得一较佳排水效果者,而 第二皮 垫系设以至少一个以上之平板状,且其长度需超过 该支撑 元件中心点以得一较佳刹车能力者。 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 或 2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 车刹车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该刹车皮垫系施以一 体模塑 成形,其可以于垫体上至少以一沟槽区隔前后皮垫 区,其 可以于第二皮垫后再施以第二沟槽以形成第三皮 垫,其于 该皮垫上设以数镂空孔状,以于刹车急停间除可以 吸震消 弭噪音并得以强化散热效用者。 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 或 2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 刹车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该刹车皮垫系施以一体 模塑成 形,其中于第二皮垫后再施以第二沟槽以形成第三 皮垫, 该第三皮垫所具镂空槽部份,其可预设为蜂槽状, 其可间 隔设置或紧邻设置者,以得一较佳之吸震及消弭噪 音效果 者。 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预先设定的第一皮垫部份其 为该刹 车皮垫主要部份,其上并具有一凹槽,而第二皮垫 部份系 为一插入物,且该插入物与第一皮垫上所设凹槽之 形状呈 一相互配合对设以施以囓合动作。 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5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预先设定的第一皮垫部份其 为该刹 车皮垫主要部份,其上并具有第二凹槽,而其形状 大小可 为一插入物第三皮垫容纳,相互配合对设施以囓合 动作。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 装置结构改良,其中预先设定的皮垫部份设为复数 个,且 该复数个皮垫之主要部份,至少具有一凹槽,而其 所设的 皮垫部份系一插入物,该凹槽与插入物系成一对设 者,以 共同行使囓合之动作。 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7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复数个皮垫部份的刹车面面 积为不 相等者。 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8 项所述之一种自行车刹车 块装置结构改良,其中所述皮垫部份之一系经选择 而具有 刹车能力,而另外一皮垫部份系经选择而具有突抓 咬紧之 控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