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收费电视的数字附单 | ||
摘要 | 数字附单信息通过通讯网传送给用户终端以达到宣传目的。当用户满足数字附单的预定条件时就会自动收到附单信用单。当用户以正常价格购买了给定数目的每次付费(PPV)节目时,就会提供免费或减价的PPV节目。终端保持信用单的现有余额并将其通知给用户。用户收看广告信息时就会被奖励附单,可立即补偿PPV节目。利用回报功能,终端的使用状态数据可被节目服务的提供者获取的分析以确定宣传的效果并获得统计的和单独的数据。 | ||
申请公布号 | CN12125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03.31 |
申请号 | CN98117886.3 | 申请日期 | 1998.07.09 |
申请人 | 通用仪器公司 | 发明人 | 布兰特·坎德洛尔 |
分类号 | H04N7/16 | 主分类号 | H04N7/16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蹇炜 |
主权项 | 1、一种通讯系统,包括:一个把节目服务通过一个通讯频道传送大量用户终端的控制器;所说的节目服务适于由所说的用户终端有选择地恢复;所说的控制器适于通过所说的通讯频道向所说的终端发送数字附单信息;当按照所说的数字附单信息的预定条件恢复第一特定节目服务时,所说的数字附单信息允许所说的终端获得信用单;所说的终端保持所获得的信用单的现有余额。 | ||
地址 | 美国宾夕法尼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