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主动指示效果的交通号志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主动指示效果的交通号志器。该交通号志器由三个灯具组成,每个灯具设透光部位和不透光部位,三个灯具的透光部位分别设左转、直行、右转方向标志,每个灯具各装有表示禁行、警示、可以通行的并分别为红、黄、绿色的灯泡;。本实用新型灯光及号志简单直观,容易辨别,利于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2275744Y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3.04
申请号 CN96207486.1 申请日期 1996.04.08
申请人 谢宗钦 发明人 谢宗钦
分类号 G08G1/095 主分类号 G08G1/09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包含遮光罩、灯座和灯泡的具有主动指示效果的交通号志器,其特征在于:该交通号志器由三个灯具组成,每个灯具设指示车辆行走方向的透光部位和不透光部位,三个灯具的透光部位分别设指示车辆左转、直行、右转的方向标志,每个灯具里装有表示禁行、警示、可以通行的分别为红、黄、绿色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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