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塑胶桶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一种带有一周部的承载和运送用环之塑胶桶。一般具小塞孔开口的塑胶桶系仅适用于液体之储存和运送。本创作之桶系特别亦适用于黏滞性或颗粒状物品。因此,本创作之桶系配备有一凹陷的塞孔外框和一塞孔开口设置在桶头盖板的位置,藉此,该塞孔开口直径系至少为100mm或更大。
申请公布号 TW252463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7.21
申请号 TW082218684 申请日期 1993.06.16
申请人 玛乌斯尔维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迪特玛.普勒奇突拉;恩斯特.乌彻
分类号 B65D8/02;B65D53/00 主分类号 B65D8/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塑胶桶,有一大致为圆柱形的桶壁(12),带有 一圆 盘形桶底(14)和一对应的桶顶(16)、一可予密封的 塞孔开 口被设置在该桶顶中、以及一承载和运送用环(22) 具一水 平地朝下指的承载表面(24)和一垂直地朝内指的承 载表面 (26),此承载和运送用环被设置在外部桶壁上靠近 该桶顶 供用于一桶握持器之握持爪,其特征在于:一带有 一塞孔 连接部(30)凹陷入该桶顶中之塞孔外框(28)系被设 置,在 此处该塞孔连接部(30)的内部直径系至少100mm或更 大, 并且该塞孔连接部(30)可藉由一螺纹型盖(32.34)予 封闭 成气密且液密。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塑胶 桶,其中该塞孔连接部( 30)的内部直径,对于一具有大约180mm外部直径的螺 纹盖 ,系150mm。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塑胶桶,其中 该塞孔连接部( 30)的内部直径,对于一具有大约270mm外部直径的螺 纹盖 ,系225mm。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塑胶桶, 其中该塞孔外框 (28)的直径,在该桶顶(16)的高度位置量得,系介于200 到300mm之间,最好是230mm,并且塞孔外框地板(40)高度 的直径系介于180mm到250mm之间,最好是190mm。5.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或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塞孔外框 (28)的直径,在该桶顶(16)的高度位置量得,系介于300 到400mm之间,最好是330mm,并且塞孔外框地板(40)高度 的直径系介于250mm到330mm之间,最好是270mm。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螺纹 盖(32),在该塞孔连接部(30)的高度位置旋上,系位在 与 该桶顶(16)相同的高度或几乎与该桶顶(16)对齐,或 是设 置在该桶顶(16)的下方。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 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螺纹 盖(32),在该塞孔连接部(30)的高度位置旋上,系终结 在 该桶顶(16)的高度和该承载和运送用环(22)之上面 缘部( 36)的高度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 塑胶桶,其中该桶顶( 16)的高度系设置在该承载和运送用环(22)之上面缘 部(36 )的高度之上。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塑 胶桶,其中该桶顶( 16)的高度系设置在该承载和运送用环(22)之上面缘 部(36 )的高度之下。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 塑胶桶,其中该承载 和运送用环(22)的面缘部(36)、该桶顶(16)以及该旋 上塞 孔连接部(30)的螺纹盖(32.34)系大致设置在相同的 高度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 一额外 的、第二个小的供移除桶内容物之其余者的塞孔 开口(38) 系被提供在该桶顶(16)中。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 或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桶顶 (16)自桶之常态位置下看去稍有一整体的斜度,该 具有额 外静置移除塞孔开口(38)的侧部系高于该位在反向 于较小 塞孔开口(38)之侧部2mm和12mm之间,最好是8mm。1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桶顶 (16)系被提供以至少一个径向的排水沟槽(42),此排 水沟 槽开通进入内侧上的塞孔外框(28)并进入该抓握用 沟槽( 44),其在该承载和运送用环(22)的后方朝向外部上 其周 部的方向设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 塑胶桶,其中该桶顶 (16)在等距离位置处系被提供以至少两个或更多个 最好为 平台型的冠部元件(46)。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 3项所述塑胶桶,其中该下部 桶缘系被提供以一稳定的地板滑动用环在起自该 外部圆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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