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醇类合成民用燃料 | ||
摘要 | 本发明的醇类合成民用燃料,其特征在于:其原料是从化工厂、氨肥厂、药厂、酒厂、炼油厂的下脚料中回收的可燃物质一臭甲醇、臭乙醇、杂醇油,凝析油;二茂铁、丙酮、乙醇作为催化剂和溶剂;氨水除臭醇的异味吸收废气。将臭甲醇、臭乙醇、杂醇油加入氨水和水混合搅拌凝析油用二茂铁和乙醇及丙酮,搅拌静置,然后将上述两组分加在一起搅拌静置24—48小时。本发明醇类民用合成燃料能充分燃烧,烧尽,用户使用方便、安全卫生,不要外加条件,在常温常压下储存、使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1103659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6.14 |
申请号 | CN94105459.4 | 申请日期 | 1994.05.14 |
申请人 | 海口长寿篷布制品联营公司 | 发明人 | 兰吉平;张恩美 |
分类号 | C10L1/02 | 主分类号 | C10L1/02 |
代理机构 | 海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辉 |
主权项 | 1、一种醇类合成民用燃料,其特征在于:基础的原料是臭甲醇、臭乙醇、杂醇油、凝析油或汽油、二茂铁、丙酮,乙醇、氨水和水。 | ||
地址 | 570001海南省海口市金牛新村别墅区B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