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双环杂环化合物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式Ⅰ双环杂环化合物□ Ⅰ式中Q为一个可视需要经取代之10员双环杂环部份体,其中包含-1或2个N及一个O或S杂原子;A1为一个与X1之直接链结或(1-3C)次烷基;X1为氧,硫,亚磺醯基,磺醯基或亚胺基;Ar为一个可视需要经取代之次苯基或次啶基;R1为(1-4C)烷基,(3-4C)烯基或(3-4C)炔基;且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 -A2-X2-A3之基团,该基团与A2及A3所附着之碳原子共同形成一个5至7个环原子之环,其中各A2与A3为(1-3C)次烷基且X2为氧,硫,亚磺醯基或磺醯基;或其一种制药上可接受之盐。本发明化合物为5-脂氧化之抑制剂。
申请公布号 TW217412 申请公布日期 1993.12.11
申请号 TW080104913 申请日期 1991.06.25
申请人 捷利康公司;捷利康法玛公司 法国 发明人 皮尔.安德鲁.雷孟德.布鲁尼尔;格雷姆.查理.克诺利
分类号 C07D413/12;C07D417/12;C07D498/04 主分类号 C07D41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式中Q为2,3一二氢─4H ─1,4─苯骈 基,2,3─二氢─4H─1,4─苯骈基,1,2─二氢─ 4H ─3─,1─苯骈基或2,3─二氢─48一啶骈(3,2 一b] [1,4]基,其可视需要带有一个氧或硫代取代基 及至多4个选自 下列之取代基:卤素,羟基,(1─4C)烷基,(1─4C)烷氧 基及 氟─(1─4C)烷基;其中A1为一个与X1之直接链结或为 伸申基; 其中X1为氧,硫,亚磺醯基或磺醯基;其中Ar为伸苯基 ,可视需要带 有一或二个选自下列之取代基:卤素,羟基,(1─4C) 烷基,(1─ 4C)烷氧基及氟─(1─4C)烷基;其中R1为(1─4C)烷基; 且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A2─X2─A3之基团,该 基团与A 2及A3所附着之碳原子形成一个具有5或6个环原子 之环,其中各A2 与A3可为相同或相异者,各为(1─3C)伸烷基,且X2为 氧,且该 环可带有一或二个(1─4C)烷基取代基;或其一种制 药上可接受之盐 。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2,3─二氢 ─4H─1,4─苯骈基或2,3─二氢─4H─1,4─苯骈 基,该基团可视需要带有一个氧或硫代取代基及至 多4个选自下列之取代 基:氟,氯,溴,羟基,甲基,乙基,丙基,甲氧基,三氟甲 基,2─氟 乙基及2,2,2─三氟乙基;A1为一个与X1之直接链结或 为伸甲基 ;X1为氧,硫,亚磺醯基或磺醯基;Ar为1,3─伸苯基或1, 4─ 伸苯基,该基团可视需要带有一个或二个选自:氟, 氯,羟基,甲氧基及 三氟甲基之取代基R1为甲基或乙基;且R2与R3共同形 成一个如式─ A2─X2─A3一之基团,该基团连同A2与A3所附着之碳 原子形成 一个具有5或6个环原子之环,其中A2为伸乙基,A3为 伸甲基或伸乙 基,且X2为氧,且该环可带有一或二个选自甲基,乙 基及内基之取代基 ;或其一种制药上可接受上盐。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3─氧──2 ,3─二氢─4H─1,4─苯骈─7─基或3─氧─2,3 ─二氢 ─4H,1,4─苯骈──7─基,该基团可视需要带 一个,二个或 三个选自:氟,氯,甲基,乙基,丙基及2─氟乙基之取 代基;A1为一 个与X1之直接链结,或为伸甲基X1为氧,硫,亚磺醯基 或磺醯基;A r为1,3─伸苯基或1,4─伸苯基,该基团可视需要带 有一或二个选 自氟,羟基,甲氧基及三氟甲基之取代基;R1为甲基 或乙基;且R2与 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A2─X2─A3─之基团,该基团 连同A2与 A3所附着之碳原子形成一个具有5或6个环原子之环 ,其中A2为伸乙 基,A3为伸甲基或伸乙基,且X2为氧,且该环可带有一 或二个选自甲 基与乙基之取代基;或其一种制药上可接受之盐。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3,─氧─2 ,3─二氢─4H─1,4─苯骈─7──基或3─氧─2 ,3─二 氢─4H─1,4─苯骈─7─基,或其相应之4─甲 基衍生物,该 基团可视需要带有,─或二个选自甲基与乙基之取 代基;A1为一个与X 1之直接链结,或为伸甲基;X1为氧,硫,亚磺醯基或磺 醯基;Ar为 1,3─伸苯基,该基团可视需要带有一或二个选自氟 ,甲氧基与三氟甲 基之取代基;R1为甲基或乙基;且R2与R3共同形成一 个如式─A2 ─X2─A3─之基团,该基团连同A2与A3所附着之碳原 子共同形成 一个具有5或6个环原子之环,其中A2为伸乙基,A3为 伸甲基或伸乙 基且X2为氮,且该环可带有一个选自甲基,乙基及内 基之取代基;或其 一种制药上可接受之盐。 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4─甲基─3 ─氧─2,3─二氢─4H─1,4─笨骈─7─基或4─ 甲基─3 ─氧─2,3─二氢─4H─1,4─苯骈─7─基,或其 相应之2 ',2─二甲基衍生物;A1为伸甲基;X1为氧;Ar为1,3─伸 苯陛@ 簼峚揣w氟─,1,3─伸苯基;R1为甲基;且R2与R3共同形 成一迭@ 茼p式─A2─X2─A3─,该基团连同A2与A3所附着之碳 原子共式@ P形成一个具有6个环原子之环,其中各A2与A3为仲乙 基且X2为氧﹛@ A且该环可带有一个与X2呈一位之甲基或乙基取 代基;或其一种制药丑@ W可接受之盐。 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3─氧─2, 3─二氢─4H─1,4─笨骈─6─基,3─氧─2,3─ 二氢─ 4H─1,4─苯骈─7──基,3─硫代─,2,3─二氢 ─4H ─1,4─苯骈─7─基,2─氧─1,2─二氢─4H─3, 1─ 苯骈─6─基,3─氧─2,3─二氢─4H─1,4─苯 骈─ 7─基或3─氧─2,3─:氢─4H─啶骈[3,2─b][1,4 ]─7─基或其相应之N─甲基衍生物,该基因可 视需要带有一或二 个选自甲基与乙基之取代基;A1为一个与X1之直接 链结,或为伸甲基 X1为氧,硫,亚磺醯基或磺醯基;Ar为1,3─伸苯基,该 基团可视 需要带有一或一个选自氟,甲氯基与三氟甲基之取 代基;R1为甲基或乙 基;且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A2─X2─A3─之基 团,该基 团连同A2与A3所附着之碳原子共同形成一个具有5 或6个环原子之环 ,其中A2为伸乙基,A3为伸甲基或伸乙基,且X2为氧,且 该环可带 有一个选自甲基,乙基及丙基之取代基;或其一种 制药上可接受之缸。 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式中Q为4─甲基─3 ─氧─2,3-二氢─4H─1,4─苯拼愕阱─6─基,4-甲基 ─3 ─氧─2,3─二氢─4H-1,4-苯骈─7─基,2,2,4─ 三甲基─3─氧─2,3─二氢─4H─1,4-苯骈─7 ─基,4 -甲基─3─硫代─2,3─二氢─4H─1,4-苯骈─7 ─基, 1─甲基─2─氧-1,2-二氢─4H─3,1─苯骈─6─ 基或 4─甲基─3─氧─2,3─二氢─4H─啶骈[3,2─b][1, 4]─7─基;A1为一个与X1之直接链结,或为伸甲 基XL为氧 或硫;Ar为1,3─伸苯基或5一氟─1,3─伸苯基;R1为甲 基; 且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A2─X2─A3─之基团, 该基团连 同A2与A3所附着之碳原子共同形成一个具有6个环 原子之环,其中各 A2与A3为伸乙基且X2为氧,且该环可带有一个与X2呈a ─位之甲 基或乙基取代基;或其一种制药上可接受之盐。 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或其制药上可接受之盐 类,且系选自4─[5─氟─3─(4─甲基─3─氧─2,3 ─二氢─ 4H─1,4─苯骈─7─基甲氧基)苯基]─4─甲氧 四氢喃, 4─[5─氟─3─(2,2,4─三甲基─3─氧─2,3─二氢 ─4 H─1,4─苯骈─7─基甲氧基)苯基]─4─甲氧 四氢喃及4 ─[5─氟─3─(2,2,4─三甲基─3─氧─2,3─二氢─ 4H ─1,4─苯骈─7─基甲氧基)苯基]─4─甲氧四 氢喃。 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 或其制药上可接受之盐 类,系选自下列:4一[5─氟一3-(4-甲基─3─硫代─2, 3─ 二氢─4H─1,4─苯骈─7一基硫)苯基]─4─甲 氧四氢喃 ; 4─[5─氟─3-(,1-甲基-3-氧─2,3-二氢─4H─1,4- 苯骈─7─基硫)苯基1─4─甲氧四氢喃(2S,4R )─4─[5 ─氟-3──(4-甲基-3-氧-2,3-二氢─4H─1,4─苯骈 ─7─基硫)苯基]─4─甲氧基─2─甲基四氢喃;( 5)─(+)─4─[5─氟─3-(2,4─二甲基─3─氧─2,3─ 二氢─4H-1,4-苯骈─7─基硫)苯基1─4─甲氧 四氢 喃及(R)─(─)─4─[5─氟─3─(2,4-二甲基─3─氧 ─2,3─二氢─4H─1,4─笨骈─7─基硫)苯基) ─4─ 甲氮四氢喃。 10﹒一种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双环杂 环化合物或其一种制药 上可接受之盐类之方法,该方法包括:(a)使一种如 式Q─A1─X 1─H化合物与一种式Ⅱ化合物进行偶合作用,式中Z 为一个可置换之 基团;若Q或Ar上具有一个羟基时,任何羟基可经一 种习知之保护基 团保护,或任何此等基团不需要保护,之后利用习 知方式去除Q或Ar 上任何不需要之保护基团;(b)使一种式Ⅲ化合物与 一种如式Q─A 1─z化合物进行烷化作用,式中z为一个可置换之基 团;若当即或A r上具有一个羟基时,任何羟基可经一种习用保护 基团保护,或者,此 等任何此等基团均不需要保护,之后则依习用方式 去除Q或Ar上任何 不需要之保护基团;(C)制备彼等式I化合物,式中X1 为亚磺醯基 或磺醯基,其中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如式─A2-X2-A3- 之 基团,且X2为亚磺醯基或磺醯基或其中R1与R2共同形 成一个如式 ─A2─X2─A3─之基团,且X2为亚磺醯基或磺醯基时, 使一种 式I化合物,式中X1为硫基,其中R2与R3共同形成一个 如式─A 2─X2─A3─之基团,且X2为硫基或其中R1与R2共同形 成一 个如式─A2─X2─A3─之基团,且X2为硫基,进行氧化 作用; (d)制备彼等式I化合物,式中Q上之适当氮原子上可 带有一个烷基 或经取代之烷基取代基,或其中Ar带有一个烷氧基 或经取代之烷氧基 取代基时,使一种式I化合物,式中Q之该适当氮原子 上带有一个氢原 子,或其中Ar带有一个羟基取代基,进行烷化作用;(e )制备彼等 式I化合物,式中Q带有一或二个硫代取代基时,使一 种式I双环杂环 化合物,式中Q带有一或二个氧取代基,与一种硫化 剂反应,使各氧取 代基转化成硫代取代基;若当Q或Ar上具有一个羟基 时,任何此等基 团可经一种习知之保护基团保护,或者任何此等基 团不需要保护,之后 则依习用6之方式去除Q或Ar上任何不需要之保护基 团;且当需要一 种新颖式I化合物之制药上可接受之盐类时,可由 该化合物与一种适当 酸或硷采用一种习知制程制得。 11﹒一种用于与自二烯(leukotriene)调节相关之疾病 或病症 之药学组合物,该组合物包括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至9项中任一项之 式I双环杂环化合物,或其制药上可接受之盐及一 种制药上可接受之稀 释剂或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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