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变更包含玻璃状金属合金条之标示器之至 少一谐振 特征之制法,该制法包含下列步骤:修改该玻璃状 金属合 金条之至少一表面俾导致该条之有效长度之不同 于其实体 长度。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法,其中修改 该玻璃状金 属合金条之步骤系藉自该条之衷面除去或加入材 料而完成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法,其中修改该玻 璃状金 属合金条之步骤系藉改变该条之几何形状而完成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法,其中修改该玻 璃状金 属合金条之步骤系藉指引雷射往或电子注至该合 金条之衷 面以导致该修改而完成。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 或第4项之制法,其中该修改系于 一方位而引介至选自平行、垂直或于其间之某角 度之该实 体长度。6.一种包含具一实体长度之玻璃状金属 合金条之标示器; 以及给予至该合金条之至少一表面之修改,俾展现 不同古 今其实体长度之有效长度,以故导致该标示器展现 不同于 无该修改所展之至少一种谐振特征。7.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6项之标示器,其中该不同之谐振 特征为独特形状之输出电压外形、出电压或诣振 频率。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标示器,其中该 独特形状之 输出电压外形另外包含至少两峰値与一节点。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标示器,其中该修改至 少为 一线。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标示器,其中 该修改经于一 方位而引介于至其为平行、垂直或于其间之某一 角度之该 实体长度。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标示器, 其中该修改系经由 雷射而引介至该标示器。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 项之标示器,其中该修改为非矩 形形状之合金条。13.一种物件监视系统包含:界定 询问区之设施;产生询 问场于该询问区以内之设施;至少一标示器包含具 实体长 度、给予至该合金条之至少一表面之修改之玻璃 状金属合 金条俾展现不同于其实体长度之有效长度,以故导 致该标 示器展现不同于无该修改所展现之至少一种谐振 特征;以 及于该询问区以内侦测该至少一标示器之至少一 种不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