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录影机活动单熀架
摘要 本创作系与一种脚架有关,尤指一种首先创作且适于美感之摄录影机活动单脚架。按,传统之摄录影机脚架,或单脚或三脚,都仅系直接以三或一支可伸缩之圆脚于一端枢接架座而成,整体泛为功能造型,刻板而无美感可言,更遑论达到近代之一体感及简明流线之美学潮流。本创作系提供一种造型洁净流畅,一体感及多变性兼顾之摄录影机活动单脚架。如第一至第七图所示,本创作脚架于收合后,能收合成方正之恭整造型,长形本体与长方伸长式架座重叠层次分明,而关节处又逐渐整收呈圆浑弧状,予人流畅自然的视觉整齐感,不唐突,也无生硬菱角,携带方便,大方厚实。又如第八至第十二图所示,本创作脚架于单脚伸出后,修长雅致,尤其是可呈九十度垂直展开之架座,厚宽划一呈L形状,互相辉影衬托,利落乾脆。值得注意该单脚末端之跟部,刻意放大呈与本体形状一致之弧方形,使能呈现于收合后之整体一致,及伸出后的前后对称呼应美感。再如第十四至第十五图所示,本创作脚架于二侧支脚展开后又自然呈现另外一种风貌,雄伟中带纤细,四平八稳,仿如火箭发射台般诚具现代感,优美的捕捉了几何线条配合的神韵美感。综上所述,本创作之摄录影机活动单脚架,仪态万千,从文静流线的稳重紮实,到优美前卫的现代几何美,处处流露将美学基础溶入的意态美感,在申请前又从未公知于世,诚已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爰依法提请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176524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1.01
申请号 TW080305713 申请日期 1991.08.20
申请人 LPL股份有限公司;忠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县大里乡国光路一段十六号 发明人 宫崎清;郑发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鼎文 台中巿昌平路一段九十五之十号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之摄录影机活动单脚架之形状。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