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建筑板之表面沟槽系统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具有复数个表面沟槽之建筑板,使切割时可沿着沟槽进行。最好此沟槽系以规则重复之图形方式设置且依标准增量单位分布以便切割器可正确地切出建筑板主尺寸。最好以一种简单的刻刀沿着此沟槽形成刻痕,如此不需平直边缘即可轻易地沿着此刻痕记号折断此板。此刻痕最好深入此板之表面以便其不会降低板之强度,或是影响离沟刻痕。沟槽之设计使刻痕记号可形成于其中、横跨而不偏离,并且使断开线会沿着刻痕记号线,而非邻近的沟槽线。
申请公布号 TW473587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1.21
申请号 TW090104615 申请日期 2001.03.19
申请人 詹姆士哈帝研究有限公司 发明人 詹姆士艾伯特葛利森
分类号 E04C1/40;E04C2/30 主分类号 E04C1/4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建筑板,该建筑板至少包含: 一大致平坦之板,具有正面、背面及由正面与背面 所定义之厚度;及 至少一个表面沟槽,形成于该正面及背面中,该沟 槽定义出一切割线以引导一刀尖、笔或画记物于 该板之部份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 筑板,更包含一设置扣件之引导图案。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引导图案系 形成于上述正面及背面中之之凹陷。4.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板具有1/4英 寸的厚度。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 其中上述表面沟槽之深度约为0.001英寸至上述板 厚之3/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建筑板,其 中上述至少一个表面沟槽之深度约为0.02至0.06英 寸。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 述至少一个表面沟槽系为横跨上述板之直线。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沟 槽至少包含复数个平行沟槽。9.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复数个平行沟槽系 以一标准增量单位分布。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标准增量单位系为1/32英 寸至12英寸。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建筑 板,其中上述标准增量单位系为1/4英寸。1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标准增量 单位系为1英寸。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 建筑板,更包含复数个与上述复数个平行沟槽成一 角度之第二平行沟槽。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角度系为直角。1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表面沟槽 之形状系由V形、矩形、弧形、及尖头多边形所选 出。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 上述表面沟槽包含至少一个含第一可视外观之沟 槽及至少一个含第二可视外观之沟槽。17.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至少一个 含第一可视外观之沟槽包含复数个延伸于至少部 份上述板上且具有第一形状之平行沟槽,且上述至 少一个含第二可视外观之沟槽包含复数个延伸于 至少部份上述板上且具有第二形状之平行沟槽。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 具有第一形状之平行沟槽与上述具有第二形状之 平行沟槽系相互平行。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具有第一形状之平行沟槽 系以一标准距离单位分布。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9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具有第二形状之平行 沟槽系分布于上述具有第一形状之平行沟槽间且 以一标准距离单位分布。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 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具有第一形状之平行沟 槽系相隔一英寸分布,上述具有第二形状之平行沟 槽系相隔1/4英寸分布。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含第一可视外观之沟槽与 含上述第二可视外观之沟槽均为V形。2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含第一可视 外观之沟槽较上述含第二可视外观之沟槽为宽。 24.一种建筑板,至少包含: 一大致平坦之板,具有上缘、底缘、相反之侧缘及 该板之边缘所定义之相反两面;及 一表面格状系统,位于至少一个该相反两面上,该 表面格状系统包含复数个以直线形式延伸于该板 面上并陷于该板面中之切割槽,其中该沟槽可容纳 一用以切割及扳折该板之刻痕记号。25.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沟槽平行且 垂直于上述板之边缘。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沟槽相互平行及垂直。2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建筑板,更包含复数 个标示物,位于上述平行及垂直之沟槽的交叉点, 且该标示物以等距分布。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 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标示物以重复增量分布 于上述板上,且该增量系为沟槽距离之倍数。29.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沟槽 相隔1/4英寸。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建 筑板,其中上述标示物相隔1英寸。31.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7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标示物系为圆 形。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 上述标示物系为钻石形。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 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沟槽大致上延伸至上述 板之边缘。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 板,其中上述沟槽终止于至少一上述板之边缘。3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板 因具有表面沟槽而具有不低于同尺寸但无沟槽之 板95%的强度。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 筑板,其中上述沟槽陷入上述板中一深度,以使与 上述沟槽成一角度之刀尖不会实质上陷入上述沟 槽中,并使上述沟槽间之刀尖形成一刻痕记号以使 上述板沿着该刻痕记号断裂而非沿着上述沟槽。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 板系为一支撑板。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 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支撑板系由纤维水泥所制成。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更包含边 缘记号,位于上述板面上邻接上述格状系统处以标 示上述沟槽间之增量距离。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39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边缘记号陷入上述板 面中。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更 包含复数个扣件导引物于上述具格状系统之板面 上。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 上述扣件系以一标准增量单位分布。4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42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扣件与上述 格状系统之至少一个沟槽交叉。44.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4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扣件导引物陷入 上述板面中。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所述之建 筑板,其中上述扣件导引物陷入上述板面中之深度 大于沟槽上述之深度。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扣件导引物陷入上述板面 中之深度高于一插入上述扣件导引物之钉子的头 部。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 上述大致平坦之板于至少一边缘具有一下设区域, 其中该下设区域之表面低于上述板面。48.一种建 筑板,至少包含: 一大致平坦之板,具有正面、背面、上缘、底缘、 相反侧缘,及由正面与背面所定义之厚度;及 至少一个预设之下设区域,陷于于该正面及该背面 之其一中,该下设区域系用以容纳一扣件。49.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至少一 个下设区域之深度约为0.005英寸至上述板厚之3/4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 述至少一个下设区域之深度约为0.04英寸。51.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至少一 个下设区域更包含复数个以规则重复图案设置之 扣件导引物于上述板面上。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5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扣件导引物系为圆形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 述至少一个下设区域至少包含一边缘下设区域。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 边缘下设区域之尺寸可容纳一强化胶带于其中。 55.一种建筑板结构,至少包含: 一基层,具有正面及背面; 一大致平坦之板,具有正面及位于该基层上方之背 面,该板之背面位于该基层之正面上方,该板之正 面具有至少一个表面凹陷;及 至少一个扣件,具有一头部,穿过该板中并延伸至 该基层,其中该扣件穿过该凹陷以使该扣件之头部 位于或低于该板面。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所 述之建筑板结构,其中上述基层系一胶合板。57.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所述之建筑板结构,更包含一 结合上述基层之正面上述与板之背面的黏着剂。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所述之建筑板结构,其中 上述至少一个凹陷延伸至板之一边缘。59.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58项所述之建筑板结构,更包含一延伸 于上述至少一个扣件头部上方之胶带。60.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55项所述之建筑板结构,其中上述至少 一个凹陷包含复数个于板面上以规则重复图案设 置之凹陷。61.一种建筑板,至少包含: 一大致平坦之板,具有相反两面;及 复数个凹陷,位于至少一个该相反两面上; 其中该板之扳折强度至少为无该复数个凹陷之板 之扳折强度的80%。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所述 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板之扳折强度至少为无上述复 数个凹陷之板之扳折强度的90%。63.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6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板之扳折强度至 少为无上述复数个凹陷之板之扳折强度的95%。6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凹 陷系用以容纳黏着剂。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凹陷包含表面切割槽。6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凹 陷包含扣件凹陷区域。6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 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凹陷包含边缘记号。68.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所述之建筑板,其中上述凹陷 包含边缘下设区域。69.一种切割建筑板之方法,至 少包含下列步骤: 在建筑板之表面上想要的位置形成刻痕记号,该建 筑板具有至少一个导引沟槽;且 沿着该刻痕记号扳折该建筑板。70.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6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上述板之刻痕记号系以 刀尖形成。7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9项所述之方法, 其中上述板之刻痕记号线大致上沿着导引沟槽。 7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9项所述之方法,其中上述板 之刻痕记号线大致上位于导引沟槽外。73.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7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上述板之刻痕记 号至少横跨一导引沟槽。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一具有复数个交叉表面沟槽之支撑板的示 意图; 第2图系一具有复数个相隔1英寸之交叉表面沟槽 之3乘5英尺支撑板的上视图; 第3图系系一具有复数个相隔1英寸之平行表面沟 槽之3乘5英尺支撑板的上视图; 第4图系系一具有复数个相隔1/4英寸之平行表面沟 槽之3乘5英尺支撑板的上视图; 第5A-5F图系不同沟槽态样之剖面图; 第6图系一具有不同V型沟槽且厚1/4英寸之支撑板 的剖面图; 第7A图系一相隔1英寸之沟槽交叉点上具有圆形标 示物之支撑板的示意图; 第7B图系一相隔1英寸之沟槽交叉点上具有圆形标 示物之支撑板的上视图; 第8A图系一相隔1英寸之沟槽交叉点上具有钻石形 标示物之支撑板的示意图; 第8B图系一相隔1英寸之沟槽交叉点上具有钻石形 标示物之支撑板的上视图; 第9A图系以一刻刀沿着沟槽切割一具有复数个平 行沟槽之支撑板的示意图; 第9B图系第9A图之支撑板沿着V形沟槽切割之剖面 图; 第9C图系第9B图之支撑板沿着V形沟槽切割之放大 剖面图; 第10图系以一刻刀于沟槽间切割一具有复数个平 行沟槽之支撑板的示意图; 第11图系一具有复数个扣件凹陷区域之支撑板的 上视图; 第12图系作为边缘凹陷记号或扣件导引物之复数 个压印或凹陷图案; 第13A及13B图系一具有复数个扣件凹陷区域之支撑 板的剖面图; 第14图系一对支撑板的剖面图,具有与胶合板固定 之下设区域; 第15A图系一正与背两面均具有下设区域之支撑板 一实施例的侧视图; 第15B图系一正与背两面均具有下设区域之支撑板 另一实施例的侧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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