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指法锁 | ||
摘要 | 一种防止擅自使用或盗窃车辆的车辆转向锁定机构—指法锁,由锁芯轴,带有撑板的锁壳和固定架装置组成,在锁芯轴和锁壳之间具有一组由按钮、弹簧组成开启装置,通过固定架能将该锁固定在摩托车的转向手柄的主轴孔内,锁壳的撑板卡在车把和车架的档块之间而使车把无法转动达到锁定的目的,开启时无需钥匙密码只需手指将各个按钮掀入设定的距离就能转动锁壳使撑板向下而解除锁定、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结构简单、保密性强。 | ||
申请公布号 | CN87211722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8.05.04 |
申请号 | CN87211722 | 申请日期 | 1987.08.08 |
申请人 | 樊忠明 | 发明人 | 樊忠明 |
分类号 | B62H5/02 | 主分类号 | B62H5/02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顾天华 |
主权项 | 1、一种涉及防止擅自使用或盗窃车辆的车辆转向锁定机构,其特征在于具有一根锁芯轴,在锁芯轴上垂直其轴线分布有一组盲孔,锁壳可转动地套在锁芯轴外,锁壳上也有一组孔和所述的锁芯轴上的孔一一对准,在所述的互相对准的孔内顺序地装有弹簧、长短不一的弹珠和按钮,固定架装置和所述的锁芯轴固定一体,所述的锁壳外面切向伸展成撑板结构。 | ||
地址 | 上海市高阳路6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