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附有照明灯之收音机 |
摘要 |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附有照明灯之收音机」之新式样设计。如图所示,本创作主体系大致上呈方形。由第l、5、6图观之,本创作可分为三个部份,第一部份系主体下方之收音机台,该机台之右侧表面中间有一圆形之扩音部,且近前端处有两个周缘具有刻痕的调整部;第二部份则为机台上方略呈ㄇ字形的握持部;第三部份系连接第二部份且位于主体正前方的有圆弧形后罩之照明灯,此外,收音机台后端上方有一直条形之夭线,其可收藏于该机台上表面之左缘(如第5图所示)。整体而言,本创作造形独特美观、且式样新颖具独创性,实为一特殊且实用之新式样设计。上述说明仅供辅助了解本创作而非用以限制其内容;理应明了,新式样系就其整体形状、花纹或色彩指定之,且系以申请专利范围所界定者为准。 |
申请公布号 |
TW39742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07.01 |
申请号 |
TW087307550 |
申请日期 |
1998.10.17 |
申请人 |
创得威发展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圆明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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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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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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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图所示「附有照明灯之收音机」之形状者 。 图面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以及 第八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
地址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