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轮胎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86370 申请公布日期 1987.04.01
申请号 TW073205420 申请日期 1984.07.14
申请人 固特异轮胎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B60C11/04 主分类号 B60C1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具有接地胎面部份,.该胎面部份具有一对侧边胎面边缘,其特点为该胎面具有一中央区,一对肩区各邻接一侧,该中央区延伸横过该胎面部份之宽度至一距离,该距离在该胎面宽度之百分之60至80之范围,一第一组多値主槽,在该中央区中之第一组多値槽大致遵循由以下关系所决定之径路:Y=Ax+Bx2+Cx3+D其中:A=-.44B=-.048C=-.095D=-.025X为沿轮胎圆周上之距离,该距离起自主槽越过中圆周中心平面之处,系平行于轮胎之中圆周平面上量度老;及Y为自主槽越过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处向轴线外侧之距离,系垂直于中圆周中心平面之方向上量度;该第一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相分隔一距虽,该距离在胎面部份之外表面之在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上所取之圆周之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之范围,一第二组多个主槽设于该轮胎之中央部份,第二组多个主槽各遵循大致与第一组多値槽相同之径路,唯第二组多个主槽为第一组多个主槽之镜影,第二组多値主槽沿圆周上相隔一距离,该距离在胎面部份之外表面上在该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上所取之圆周之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之范围,该第一组多个主槽及第二组多个主槽在该肩区中向轴线外侧沿大致径向延伸至胎面边缘。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其特点为该第一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与第二组多个主槽相偏移一距离,在中圆周中心平面处量度时,该距离在第一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相分开之距离之百分之25至50之范围。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其特点为具有第一组多个中间槽,第一组多个主槽之每封在圆周上相邻之槽间各置一中间槽,各该中间槽自一第一点延伸至一第二点,第一点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相隔一第一距离,第二点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相隔更远之一第二距离,该第一距离范围自约百分之5.至百分之10之胎面宽度,该第二距离不大于约百分之40之胎面宽度,自该第一点至该第一点及第二点间之一第三中间点,该中间槽大致遵循与相邻之第一组多値主槽相同之径路。该第三点与中圆周中心平面相隔一第三距离,该第三距离在胎面宽度TW之百分20至30之范围,自该第三点向轴线外侧至该第二点,该中间槽遵循大致径向之方向而行。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多个连接槽自各该第一中间槽之一第四点处延伸,该第四点位于该第二及第三点之间,该多个连接槽延伸于与第一中间槽相同之大体圆周方向,连接至第一组主槽之在圆周上相邻之次一槽上,该连接槽之方向在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成自约40至60范围中之角度,并向轴线外侧朝各别最接近之胎面边缘延伸,各该连接槽之轴线外端终止于距中圆周中心平面一距离处,该距离不大于超自中圆周中心平面之胎面宽度之约百分之40。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轮胎,其特点为在具有一宽度至少为胎面宽度之百分之10之任何圆周区,该胎面部份之净面对总面比不大于轮胎面部份之总净面对总面比之百分之10。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轮胎,其特点为第一组多个主槽与第二组多个主槽在中圆周中心平面上沿圆周上偏移一距离,该距离在该第一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相分开之距离之百分之40至50。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该第一组多个主槽与第二组多个主槽在中圆周中心平面上沿圆周偏移一距离,该距离约为第一组多个主槽在圆周上相隔距离之约百分之50。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轮胎,其中,该中央部份具有一宽度约为胎面部份之宽度之百分之65。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该肩区中之净面对总面比较该轮胎面部份之总净面对总面比大百分之5至约百分之10。1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二侧上自百分之5至10范围之区及肩区中之净面对总商比具有净面对总而比较该胎面部份之总净面对总面比大百分之5至百分之10。1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第一组多个主槽或第二组多个主槽之至少一些之底部中设有系杆。12.一种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具有一接地胎面部份,该胎面部份具有一对侧边胎面边缘,其特点为该胎面部份含有一第一组多个主槽,各槽大致遵循相同之径路自一胎面边缘越过胎而至另一胎面边缘,各该主槽具有一中央部份,一对第一中间部份,一对第二中间部份,及一对肩部份,该中央部份大致位于轮胎之中央,具有一宽度在胎面部份宽度之百分之5至15之范围,在该中央部份中该第一组多个主槽之方向在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成20至40之范围中之一角度,该等第一中间部份之位置各邻接该中央部份之一轴线侧边,第一中间部份之宽度在胎面宽度之约百分之10至百分之20范围,在第一中间部份中之第一组多个主槽之方向在自约35至55之一角度上。第二中间部份各位于第一中间部份之轴线外侧并与之相邻,该第二中间部份中之第一组多个主槽之方向在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成45至65之一角度上,第二中间部份之宽度为胎面宽度之约百分10至百分之15,该中央部份,该对第一中间部份,及该对第二中间部份之宽度不大于胎面宽度之约百分之80,肩部份各设于第二中间部份之轴线外侧,并与之相邻接,在肩区中之第一组多个主槽之方向在轴线外侧朝最接近之各别胎面边缘沿大致径向方向之一角度上,该第一组多个主槽在圆周上相隔一距离,该距离在该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上所取之胎面部份之轴线外表面之圆周约百分之2至百分之3之范围,设有一第二组多个主槽,各该主槽遵循大致相同之径路自一胎面边缘越过胎面至另一胎面边缘,该第二组多个主槽具有一构形大致为第一组多个槽之镜影,第一组多个主槽及第二组多个主槽自该中央部份向轴线外侧沿大致径向延伸至胎面边缘。1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另外之特点为该第一组多个主槽与第二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偏移一距离,在中圆周中心平面上量度时,该距离在第一组多个主槽在圆周上相隔之距离之百分之25至百分之50范围。1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辐射式充气客车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具有第一组多个中间槽,第一组多个槽之每对在圆周上相邻之槽间各置一中间槽,各该中间槽自一第一点延伸至一第二点,第一点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相距一第一距离,第二点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相隔更远之一第二距离,该第一距离范围自胎面宽度之约百分之5至百分之10,该第二距离不大于胎面宽度之约百分之40,自该第一点至第一点及第二点间之一第三中间点,该中间槽遵循大致与相邻第一组多个主槽相同之径路,该第三点与中圆周中心平面相隔一第三距离在胎面宽度TW之百分之2O至30之范围,自该第三点向轴线外侧至该第二点,该中间槽遵循大致径向方向。1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4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一第二组多个连接槽自各该第一中间槽之一第四点处延伸,第四点位于第二及第三点之间,该多个连接槽各延伸于与第一中间槽相同之大体圆周方向,连接至第一主槽之在圆周上相邻之次一槽,该等连接槽之方向在与轮胎之中圆周中心平面成自约40至60。范围之一角度上,且向轴线外侧朝各别最接近之胎面边缘延伸,连接槽之轴线外端各终止于距中圆周中心平面一距离处,该距离不大于自中圆周中心平面开始之胎面宽度之百分之40。1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具有一宽度至少为胎面宽度之百分之10之任何圆周区,该胎面部份之净面对总面比不大于轮胎面部份之总净面对总面比之百分之10。1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第一组多个主槽与第三组多个主槽在中圆周中心平面处沿圆周上偏移一距离,该距离在第一组多个主槽沿圆周上相隔之距离之百分之40至50之范围。1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该第一组多个主槽与第二组多个主槽在中圆周中心平面处沿圆周上偏移一距离,该距离在该第一组主槽在圆周土相隔之距离之百分45之范围。1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轮胎,其中,该中央部份,该第一对中间部份,及该第二对中间部份具有连合宽度约为该胎面部份之宽度之百分之65。2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5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肩部份及中央部份中之胎面部份之净面对总面比较轮胎面花纹之总净面对总面比大百分之5至约百分之10。2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5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在中央部份之胎面部份之净面对总面比较该胎面之总净面对总面比大百分之5至百分之102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轮胎,另外之特点为设有系杆于第一组多个槽或第二组多个槽之至少有一些在底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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