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水泥、硅灰、粉煤灰共造粒的方法及其在沥青路面中的清洁应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水泥、硅灰、粉煤灰共造粒的方法及其在沥青路面中的清洁利用。分别称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硅灰和粉煤灰,依次添加水泥、硅灰、粉煤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每次添加一种粉体后均需要干粉混匀;然后加入总干粉质量20~30%的水,搅拌均匀、振荡成型后养生7天;最后破碎造粒。将造粒颗粒以替代部分矿粉或集料的形式加入到沥青混合料中进行路面应用。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沥青混合料可在路面面层、基层中使用,铺设的路面路用性能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路面在应用过程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中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浸出毒性合格,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与清洁利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931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2 |
申请号 |
CN201610136998.7 |
申请日期 |
2016.03.10 |
申请人 |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谭巍;季炜;蒋立新;李祖伟;钟宁;刘思明;李文旭;李菁若;王琪;杨玉飞;闫大海;洪流;赵战伟;熊绍武;雷东;杨毅;裴建民;周再江;张曼丽;胡旭辉 |
分类号 |
C04B18/14(2006.01)I;C04B18/08(2006.01)I;C04B20/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4B18/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主权项 |
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造粒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硅灰:粉煤灰的质量比为1:0.62:0.2:0.18的比例分别称取各原料,依次添加水泥、硅灰、粉煤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每添加一种粉体后干粉混匀;然后加入总干粉质量20~30%的水,搅拌均匀、振荡成型后养生7天,最后破碎造粒。 |
地址 |
400084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A区建桥大道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