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治疗粉刺之化粧品组成物,其中包括: (a)用以下化学式(Ⅰ)表示,以胺基植物烷二元醇为 其主要成份,具备有效之化粧品效果之份量;以及 (b)可作为化粧品载体, 其中当X为NH2时,Y和Z即分别为OH,当Y为NH2时,X和Z即 分别为OH,而当Z为NH2时,X和Y即分别为OH者。 2.一种用于治疗粉刺之医药组成物,其中包括: (a)用以下化学式(Ⅰ)表示,以胺基植物烷二元醇为 其主要成份,具备有效之药品效果之份量;以及 (b)可作为药品载体, 其中当X为NH2时,Y和Z即分别为OH,当Y为NH2时,X和Z即 分别为OH,而当Z为NH2时,X和Y即分别为OH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用于治疗粉刺之化 粧品组成物或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用于治疗 粉刺之医药组成物,其中所指之粉刺种类包含簇状 粉刺、座疮类粉刺、寻常粉刺、球粉刺、化粧品 性粉刺、去污剂性粉刺、青春期粉刺、暴发性粉 刺、瘤状粉刺、卤素粉刺、硬结性粉刺、蟹形疤 状粉刺、机械性粉刺、药物性粉刺、坏死性粟粒 状粉刺、初生儿粉刺、酒渣鼻粉刺、须疮状粉刺 、热带性粉刺、毒性粉刺以及一般性粉刺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用于治疗粉刺之化 粧品组成物或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用于治疗 粉刺之医药组成物,其中所含之胺基植物烷二元醇 以重量百分比计算之含量为0.01-20wt%。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用于治疗粉刺之化 粧品组成物,其中之化粧品成份为以下形式之一, 包括溶液、悬浮液、乳液、油膏、软膏、明胶、 乳霜、洗剂、粉末、肥皂、含有表面作用剂的清 洁剂、油、粉底、乳化底、蜡底以及喷雾剂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