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应用于电动车充电桩的APP支付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应用于电动车充电桩的APP支付系统,包括充电桩主体架构、环形线圈检测设备、图像数据采集设备、移动通信接口、目标匹配设备和飞思卡尔IMX6处理器,充电桩主体架构用于对电动汽车充电,环形线圈检测设备、图像数据采集设备和目标匹配设备用于采集经过充电桩附近道路的车辆的信息,飞思卡尔IMX6处理器位于充电桩主体架构内,与环形线圈检测设备、移动通信接口和目标匹配设备分别连接,确定经过充电桩附近道路的车辆的类型,并通过移动通信接口无线发送,通过远程服务器计费,用户可线上支付,无需手持IC卡,节约了社会成本和资源,同时也给用户带来了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57613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13
申请号 CN201610079046.6 申请日期 2016.02.04
申请人 常英梅 发明人 常英梅
分类号 G07F15/00(2006.01)I;H02J7/02(2016.01)I 主分类号 G07F15/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应用于电动车充电桩的APP支付系统,所述充电桩包括充电桩主体架构、环形线圈检测设备、图像数据采集设备、移动通信接口、目标匹配设备和飞思卡尔IMX6处理器,充电桩主体架构用于对电动汽车充电,环形线圈检测设备、图像数据采集设备和目标匹配设备用于采集经过充电桩附近道路的车辆的信息,飞思卡尔IMX6处理器位于充电桩主体架构内,与环形线圈检测设备、移动通信接口和目标匹配设备分别连接,确定经过充电桩附近道路的车辆的类型,并通过移动通信接口无线发送经过充电桩附近道路的车辆的类型。
地址 252000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