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将自行车的前变速器或后变速器变速操作的自行车之变速装置。更详言之,系关于具有将卷取变速金属线的卷取体自由转动地安装在固定轴周围,把转动操作该卷取体之变速杆连动连结在前述卷取体,和该卷取体的转动连动而显示变速装置之变速段的指示器之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的改良。其特征为,使前述指示器由转动构件和固定构件构成而显示变速段,把前述转动构件在前述固定轴上方设成能够在轴芯(y)周围转动,并且,使前述轴芯(y)对前述固定轴的轴芯(x)倾斜者。
申请公布号 TW284139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8.21
申请号 TW084211142 申请日期 1994.05.06
申请人 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部健郎
分类号 B62M25/00 主分类号 B62M2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 一种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主要系,把卷取变速金属线(9)的卷取体(8)在固定轴(6)之周围安装成自由转动,将转动操作该卷取体(8)的变速杆(4)连动连结在前述卷取体(8),具有连动该卷取体(8)之转动而显示变速装置的变速段之指示器(5)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特征为,使前述指示器(5)由转动构件(5a)和固定构件(5b)构成而显示变速段,将前述转动构件(5a)设在前述固定轴(6)的上方,成为能够在轴芯(y)周围转动,而且,使前述轴芯(y)对前述固定轴(6)之轴芯(x)倾斜者。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把根据前述固定轴(6)所固定的固定框(10)设在前述卷取体(8)附近,在该固定框(10)和卷取体(8)之间,介装该卷取体(8)的定位机构(13)者。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在前述指示器(5)的转动构件(5a)和前述卷取体(8)之任何一方设置卡合销(12b),而在他方设置卡合到该卡合销(12b)的卡合构件(12a),根据此等卡合销(12b)和卡合构件(12a)之卡合,使前述卷取体(8)和指示器(5)连动者。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把前述指示器(5)的转动构件(5a)自由转动地保持在前述固定框(10),将前述指示器(5)之固定构件(5b)固定保持在前述固定框(10)者。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把前述卷取体(8)和变速杆(4)以相同材料一体形成,同时,将前述定位机构(13)由能够弹性变形的突起(13a)和该突起(13a)将择一性地嵌入之多数凹入部(13c)构成,把前述突起(13a)和卷取体(8)连动连结,而将前述凹入部(13c)配设在固定框(10)者。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在前述固定轴(6)和卷取体(8)之间,介装该卷取体(8)的定位机构(20),而使该定位机构(20)位于前述卷取体(8)之内侧者。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在前述指示器(5)的转动构件(5a)和前述卷取体(8)之任何一方设置卡合销(12b),而在他方设置卡合到该卡合销(12b)的卡合构件(12a),根据此等卡合销(12b)和卡合构件(12a)之卡合,使前述卷取体(8)和指示器(5)连动者。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把前述指示器(5)的转动构件(5a)自由转动地保持在前述固定框(10),将前述指示器(5)之固定构件(5b)固定保持在前述固定框(10)者。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把前述变速杆(4)以第1和第2的2支变速杆(4a),(4b)构成,第1变速杆(4a)系经由第1棘轮机构(14)使前述卷取体(8)向一方向转动,第2变速杆(4b)经由第2棘轮机构(15)使前述卷取体(8)向他方向转动,分别连动连结到前述卷取体(8),同时使此等两变速杆(4a),(4b)分别复原到原位置(N1),(N2)者。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显示第1实施例的平面图。图2,为显示第1实施例之直截面图。图3,系在图2的A-A线之截面图。图4,为显示第2实施例的直截面图。图5,系在图4的B-B线之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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