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通讯网路,包含:一网路节点;一第一终端机,具有一第一数据机经由一主通讯回路连结该网路节点;及一第二终端机,具有一第二数据机经由该主通讯回路也连结该网路节点,其中该第一及第二终端机可以符合ADSL标准之信号与该网路节点通讯及互相通讯。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第一终端机及该第二终端机系互相邻近配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主通讯回路包含一对绞导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网路节点系可以允许及赋予该第一终端机经由该网路节点与该第二终端机通讯之能力。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通讯网路,其中初始该第二终端机之该第一终端机保持一超讯框。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网路节点引导该第一终端机以保持超讯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第一终端机及第二终端机适可在该共用主通讯回路上同时通讯该网路节点。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网路,其中各该第一终端机及第二终端机适可使用从包含:划时、划频及划码之群组选出之一技术来通讯于该共用主通讯回路上。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网路节点系一远离于该第一终端机及第二终端机两者之一间电话总机室(CO)。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通讯网路,其中该第一终端机系一个人电脑。11.一种适用于一网路节点之数据机,包含:一发射接收器,适用于在一主通讯回路上,以符合ADSL标准之信号与一远方第一终端机交流资讯,其中该发射接收器系进一步适用于在该相同主通讯回路上以符合ADSL标准之信号与一第二远方终端机通讯。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数据机,其中该第一及第二终端机系适用于共同配置,该数据机系适用于在该共用主通讯回路上帮助在每个该终端机之间通讯。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数据机,其中该主通讯回路包含一对绞之导体。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数据机,其中该数据机建立该第一终端机初始一通讯表示成一个主机保持一个超讯框。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数据机,其中该数据机系适用于同时与该第一终端机及该第二终端机通讯。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数据机,其中该数据机使用从包含:划时、划讯框及划码之群组选出之一种技术来帮助该同时通讯。17.一种在一通讯网路上交流符合ADSL标准之信号之方法,该网路包含:一网路节点;一第一终端机,具有一第一数据机经由一主通讯回路连结该网路节点;一第二终端机,具有一第二数据机经由该上通讯回路也连结该网路节点,其中该第一及第二终端机可以符合ADSL标准之信号与该网路节点通讯及互相通讯;该方法包含以下步骤:该第一终端机透过该共用主通讯回路起始一通讯传到该第二终端机;及该网路节点引导该第一终端机以保持一超讯框。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使用从包含:划时、划讯框及划码之群组选出之一技术,以协助在该第一终端机及该第二终端机之间之该通讯。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该主通讯回路包含一对绞之导体。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该网路节点在该主通讯回路上有助在该第一终端机及该第二终端机之间之同时通讯。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配置在单一居室内之两个多用户ADSL数据机之架构之一方块图,其每个在一对单一绞电话线上用于与远方单一CO数据机通讯以便与另一者通讯,或通讯于RT数据机或CO数据机之间;图2系一多用户ADSL系统之方块图,藉此各多用户ADSL数据机透过包含一对单一绞导体之一回路载波与电话总机室(CO)数据机通讯;图3A及图3B系图表,说明多用户数据机藉由多重讯框及分割音频如何共用一个向上位元流频道;及图4说明对应一变成主数据机,初始多用户ADSL数据机保持超讯框之一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