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摄影机管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6919 申请公布日期 1985.05.16
申请号 TW073103663 申请日期 1984.09.05
申请人 飞利浦电泡厂 发明人
分类号 H04N9/16 主分类号 H04N9/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电视摄影机管包含在真空罩内一电子枪用以产生电子束,含有沿轴中心之阴极,其发射表面与轴成直角延伸,一阳极具有以直角向轴延伸之平坦部,其中心部份向阴极方向延伸,其内外壁自阴极向轴方向聚集,外壁改变成与发射表面平行之顶表面,并具其中心孔其特点为电气地连接至阳极之平坦电极于远离阴极之阳极边表面距离d设置,距离d为顶表面至发射表面距离之4至25倍,平坦电极中心之孔直径等于电极区电子束之直径。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电视照相管,其特点为平坦电极内之孔之直径等于平坦电极区电子束之直径或至多大25%。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项所述之电视照相管其特点为平坦电极系利用金属杯型间隔元件连接至阳极,该元件在平坦电极方向加宽。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任一项所述之电视摄影(照相)机管其特点为平坦电极,至少在远离阴极之一边,系由含有二次发射系数之材料组成,此项系数小于l。
地址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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