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应用省电型背光单元之省电型显示装置及省电型可携式电子装置
摘要 一种省电型背光单元,适用于具有一主要和一次要显示面板之可携式电子装置,次要显示面板系与主要显示面板背对背,而设置于主要显示面板之一第一区上,包括:一第一及第二发光装置;其中,当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收发状态时,可携式电子装置同时驱动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和第二区;当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机状态时,可携式电子装置仅驱动第一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次要显示面板;另外,运用上述省电型背光单元之显示装置及可携式电子装置亦一并揭露。
申请公布号 TWI2203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11
申请号 TW092116937 申请日期 2003.06.23
申请人 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坤辉;吴聪尧
分类号 H04M1/22 主分类号 H04M1/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省电型背光单元,适用于具有一主要和一次要显示面板之可携式电子装置,上述次要显示面板系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背对背,而设置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一第一区上,包括:一第一发光装置,对应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一第二发光装置,对应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未与上述次要显示面板重叠之第二区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二区;其中,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收发状态时,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同时驱动上述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和第二区;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待机状态时,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仅驱动上述第一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藉此达到省电之目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省电型背光单元,更包括一控制单元,侦测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所处之状态,而决定仅点亮上述第一发光装置,或同时点亮上述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省电型背光单元,更包括一处理单元,依据上述控制单元所侦测之可携式电子装置所处之状态,而输对应之驱动信号,以驱动上述第一及第二发光装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单元,其中,上述第一发光装置系由复数主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上述第二发光装置系由复数次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5.一种省电型显示装置,适用于一可携式电子装置,包括:一主要显示面板;一次要显示面板,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背对背,而设置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一第一区上;一背光单元,包括:一第一发光装置,邻接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一第二发光装置,邻接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未与上述次要显示面板重叠之第二区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二区;一处理单元,依据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之操作状态而输出对应之驱动信号,以驱动上述第一及第二发光装置;其中,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收发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同时驱动上述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和第二区;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待机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仅驱动上述第一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藉此达到省电之目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省电型显示装置,更包括一侦测单元,用以侦测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之状态;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由待机状态转换为收发状态时,则上述侦测单元驱动上述处理单元,使得上述第一及第二发光装置同时点亮;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由收发状态转换为待机状态时,则上述侦测单元驱动上述处理单元,使得上述第一发光装置点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省电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第一发光装置系由复数主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上述第二发光装置系由复数次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省电型显示装置,其中,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为待机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送出一全暗信号予上述主要显示面板。9.一种省电型可携式电子装置,包括:一装置本体,用以执行相关之功能;一主要显示面板;一次要显示面板,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背对背,而设置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一第一区上;以及一背光单元,包括:一第一发光装置,邻接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区和上述次要显示面板;一第二发光装置,邻接于上述主要显示面板未与上述次要显示面板重叠之第二区而设置,用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二区;以及一处理单元,依据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之操作状态而输出对应之驱动信号,以驱动上述第一及第二发光装置;其中,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收发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同时驱动上述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主要显示面板之第一和第二区;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处于一待机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仅驱动上述第一发光装置发光,以提供光源给上述次要显示面板,藉此达到省电之目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省电型可携式电子装置,更包括一控制单元,接收上述处理单元所输出之驱动信号,而决定仅点亮上述第一发光装置,或同时点亮上述第一和第二发光装置。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省电型可携式电子装置,其中,上述第一发光装置系由复数主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上述第二发光装置系由复数次发光二极体串接而成。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省电型可携式电子装置,其中,当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为待机状态时,上述处理单元送出一全暗信号予上述主要显示面板。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显示具有双萤幕之手机示意图。第2图显示本发明省电型背光单元第一实施例。第3图显示本发明发光装置放置位置之第二实施例。第4图显示本发明发光装置放置位置之第三实施例。第5图显示本发明发光装置放置位置之第四实施例。第6图显示本发明背光单元运用于显示装置之方块图。第7图显示发光装置之控制电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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